選舉呈請(英語:Election Petition)是一個讓人質疑及推翻議會選舉結果的法律程序,在英國新西蘭香港三地採用。

進行選舉呈請必須要有充分理由,例如當選人的候選資格有問題、當選人曾有舞弊或非法行為、選舉普遍存在舞弊或非法行為、或選舉過程出現具關鍵性的欠妥之處,並經由所屬選區的候選人或選民在選舉完結後指定限期內提出,方可獲法庭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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