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鏞(1482年—1549年),字伯倫,號前山,南直隸太平府當塗縣人,羽林右衛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邵鏞
大明中順大夫四川等處提刑按察司整飭松潘兵備副使
籍貫南直隸太平府當塗縣
羽林右衛官籍
字號字伯倫,號前山
出生成化十八年壬寅十二月二十七日
逝世嘉靖己酉七月十六日
配偶娶金氏,封安人
親屬(子)邵恆吉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舉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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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書經》,行三,由國子生中式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應天府鄉試第七十一名舉人,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五十名,第二甲第六十一名進士[1][2]。授南京戶部四川司主事,歷升郎中,官雲南府知府,嘉靖二年(1523年)二月升四川按察司副使,松潘兵備[3],五年入覲被免職。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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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邵貴。祖邵偉。父邵瑛。母徐氏。具慶下,兄邵欽、邵鉞。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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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韓邦奇《中順大夫四川等處提刑按察司整飭松潘兵備副使前山邵公墓志銘》
  1. ^ 《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
  2. ^ 《嘉慶新修江寧府志·卷之三十·科貢表》:宏治十三(四)年:……邵鏞……正德三年:景暘上元人一甲第二人及第歷官翰林院編修左中允、鄭諫江寧人官鹽運使、邵鏞羽林右衛籍官按察使副使、羅輅江寧人官大理寺少卿、易蓁錦衣衛籍官知府、蔣達留守後衛籍歷官嘉興縣晉南道御史宸濠叛以死勤事贈光祿寺少卿、曹鍷句容人官按察司僉事、黃志達溧水人官員外郎
  3.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十三》:嘉靖二年二月,升湖廣道監察御史江珊於河南,廣東布政司左參議周用於浙江,江西建昌府知府趙春於山東,直隸保定府知府王光於山西,江西按察司僉事餘珊於雲南,雲南府知府邵鏞於四川,河南懷慶府知府韓士奇於狹西,俱按察司副使。南京河南道監察御史曹軒於廣東直隸淮安府同知袁經大理寺署右寺副事左評事汪和於河南禮部精膳司署員外郎事主事高尚賢於山東南京刑部廣西司員外郎聶珙於福建廣西道監察御史朱冠於江西山西道監察御史邵清於雲南俱按察司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