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镛(1482年—1549年),字伯伦,号前山,南直隶太平府当涂县人,羽林右卫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邵镛
大明中顺大夫四川等处提刑按察司整饬松潘兵备副使
籍贯南直隶太平府当涂县
羽林右卫官籍
字号字伯伦,号前山
出生成化十八年壬寅十二月二十七日
逝世嘉靖己酉七月十六日
配偶娶金氏,封安人
亲属(子)邵恒吉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举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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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书经》,行三,由国子生中式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应天府乡试第七十一名举人,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会试第五十名,第二甲第六十一名进士[1][2]。授南京户部四川司主事,历升郎中,官云南府知府,嘉靖二年(1523年)二月升四川按察司副使,松潘兵备[3],五年入觐被免职。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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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邵贵。祖邵伟。父邵瑛。母徐氏。具庆下,兄邵钦、邵钺。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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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韩邦奇《中顺大夫四川等处提刑按察司整饬松潘兵备副使前山邵公墓志铭》
  1. ^ 《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登科录》
  2. ^ 《嘉庆新修江宁府志·卷之三十·科贡表》:宏治十三(四)年:……邵镛……正德三年:景旸上元人一甲第二人及第历官翰林院编修左中允、郑谏江宁人官盐运使、邵镛羽林右卫籍官按察使副使、罗辂江宁人官大理寺少卿、易蓁锦衣卫籍官知府、蒋达留守后卫籍历官嘉兴县晋南道御史宸濠叛以死勤事赠光禄寺少卿、曹鍷句容人官按察司佥事、黄志达溧水人官员外郎
  3.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十三》:嘉靖二年二月,升湖广道监察御史江珊于河南,广东布政司左参议周用于浙江,江西建昌府知府赵春于山东,直隶保定府知府王光于山西,江西按察司佥事馀珊于云南,云南府知府邵镛于四川,河南怀庆府知府韩士奇于狭西,俱按察司副使。南京河南道监察御史曹轩于广东直隶淮安府同知袁经大理寺署右寺副事左评事汪和于河南礼部精膳司署员外郎事主事高尚贤于山东南京刑部广西司员外郎聂珙于福建广西道监察御史朱冠于江西山西道监察御史邵清于云南俱按察司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