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承汾
郭承汾(?—1649年),字懋袞,號賢水,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明朝末科進士,官至浙江道監察御史。
郭承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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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浙江道監察御史 | |
籍貫 | 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懋袞,號賢水 |
出生 | 年代不詳 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
逝世 | 永曆三年(清順治六年、1649年) 四川酉陽宣撫司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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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崇禎十五年(1642年),郭承汾中舉人。十六年(1643年)聯捷癸未科進士。授淮安府推官。蒞任僅八個月,即以才能徵召為浙江道監察御史。
弘光元年(順治二年,1645年),清軍攻破南京,弘光朝滅亡。郭承汾隨唐王朱聿鍵逃往福建。唐王即位,改元隆武,郭承汾仍任御史,巡按貴州。
次年春,張獻忠部由四川攻貴州,郭承汾會同定番侯皮熊、總制范爌,盡力剿撫、經營。不久,清兵入閩,隆武帝被俘。郭承汾在貴州等候消息,皮熊、范爌請其留任。於是得命,晉太僕寺卿,兼僉都御史,巡撫黔南。
永曆三年(順治六年,1649年)十一月,張獻忠餘部孫可望派兵劫持郭承汾及皮熊至酉陽境內,欲勸其投降。郭承汾毫無懼色,怒斥孫可望「以朱溫之事,行莽、操之奸」。孫可望大怒,將其拘謹於民宅。郭承汾絕食十幾日而死。移屍東郊,多日無人敢於收殮。經歷月餘,顏色如舊。有總兵徐盡忠一直對郭承汾友善,暗地令家僮在夜間將承汾埋葬,並悉心標記。
康熙九年(1671年),陳寶鑰分藩貴州,尋訪郭承汾遺跡,方找到徐盡忠子及家童,收集郭承汾骸骨,遷回家鄉安葬。郭承汾家貧無子,族人以其姪郭紹徽過繼為嗣[1]。
註釋
編輯- ^ 《泉州府志·卷之五十七·明忠義》頁四十四~四十七:郭承汾,字懋袞,號賢水,晉江人。崇禎壬午癸未聯捷進士。授淮安府推官。涖任八月,以才能徵爲浙江道御史。及南都失守,隨唐王入閩,仍以御史巡按貴州。時滇黔僻在天末,尚循明朔,至則氷清自矢,懲貪舉暴,嶽立風行,悍將奸胥莫不望風而靡,省風事竣,會沅有妖僧之變,與沅撫會鞫事,上報可。因赴省監決,遂遲留。
明年春,蜀寇渡江,荼毒上游七邑,殺戮之操,雞犬無聲,承汾奮臂會定番侯皮熊、總制范爌協力剿撫經營,三閱月始囘。貴陽時兵燹之餘,屍塞長衢,血成溝澮,於是收餘燼,瘞遺骸,弔忠魂於荒原,輯殘黎於箐硐,將爲長守之計。未幾,大清兵入閩,唐王被執,粵人別委巡方,承汾候代,而皮熊、范爌因民情共疏留承汾護軍,聯絡各路辦寇。得命,晉太僕,兼僉都,巡撫黔南。
己丑,逆黨孫可望遣使貽書諭責,謂牛耳之血未乾,北門之師夜至,君父可欺,天地神明不可昧也,不報。十一月,遂以兵劫承汾及皮熊於酉陽界。執見時,眾官懾於威,皆跪,承汾獨挺然不屈,詞色皆厲,可望慰撫之,益申言切責。可望怒,承汾笑曰:「汝以朱溫之事,行莽、操之奸,將竊大權,移漢祚,謂舉國莫爾何!我頭可斷,膝不可屈!」遂爲左右捽仆。承汾曰:「吾讀書四十年,自矢上不負君父,下不負生民。今日蒙屯正國士捐縻之日也!即死耳,吾何懼哉!」乃令引出,羈民房中,餓九日不死。可望令人勸之食,曰:「吾欲扶翊國運,願先生共襄盛舉。亟強飰,毋自苦。」承汾瞪目曰:「路人知司馬之心,誰其信之!吾志已決,雖蘇、張復生,不可餂也。」復餓五日死,移屍東郊,無敢收者。歷月餘,顏色如舊,諸蟲鳥獸不敢犯。有總戎許盡忠,素善承汾,陰令家僮志其處,黑夜瘞之,無有知者。
康熙九年,陳寶鑰分藩貴州,徵其遺蹟,無不涕泣能道者。復有舊士人黃皚以岐黃之術謁問請曰:先生溫陵人,亦知此地有溫陵忠烈如郭公者乎!寶鑰愴然曰:「固也。子能爲我求其藏骨之處乎?」慨然曰:「皚受知郭師甚深,日夜拊心難忘。」遂遍求諸遺老,曰:「當日僞秦以虎狼之威,誰敢藏屍以罹禍?」適與友楊和甫談及此事,曰:向聞許公有此義舉,問其子伯符,則知之矣。遂訪伯符於山村,泫然泣曰:此先子實爲之,雖妻子不與知也。惟所瘞家僮知之,亦慮其及禍,今就耕開州矣。越三日,其家僮不期而至,會城叩之,則曰:「埋之日已詳志其處,城北工坎上有木槿花一株,瘞其下。今花根尚在,封識無恙也。」發驗果然。遂挈其骸以歸。
承汾性義俠,郡有不平事,不憚攘臂爲之。先有紛難,立爲排解。及遭大難,百折不廻。當許僮藏其骸時,甫弱冠,至陳寶鑰訪求,已皤然叟矣。令斯人者,天奪其年,或死飢寒,或死兵刃,即不死而轉徙流離。則忠魂靈骨,且與斷梗飛花同埋塵土耳。意忠義英爽不忘情於故壠,殆有使之而然與。承汾家貧無子,族人以姪紹徽爲之嗣,擇地葬焉。郡中諸名公及族人皆有輓詩。倸陳蓼崖紀畧
參考文獻
編輯- 懷蔭布、黃任、郭賡武,《泉州府志》,清同治九年(1870年),金華章倬標 刻本,中國國家圖書館藏
- 朱保炯、謝沛霖編,《明清進士題名碑錄索引》,上海古籍出版社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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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楊鼎熙 |
明朝淮安府推官 1643年-1644年 |
繼任: 程之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