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絕滅(英語:Extinct in the Wild,或縮寫為EW)是一種保護現狀,當某一物種或其亞種,其已知的個體僅存活於圈養的環境、或是其種群需經過野放後才能夠回歸其歷史上存在的地點時,就會被分類至此保護現狀。在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發佈的2008年版瀕危物種紅色名錄中,有37個動物種群和28種植物被納入了野外滅絕類別之中。

IUCN的分類圖示,當中野外滅絕是僅次於滅絕的級別

物種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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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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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引入,或稱為野放,是一種經過仔細考慮後將物種重新放歸大自然的一種做法。一般可從圈養、或其他地區的亞種中挑選合適的個體進行野放。這做法除了適合野外已滅絕的物種外,一些瀕危物種也可透過此方法得以回歸大自然。 雖然如此,但將已在野外滅絕的物種野放,在實際運作上卻異常困難,即使其生境已得到復原也不例外。其中一個主因是牠們可能已缺乏了應有的求生技能英語Survival skills。這些一般由其雙親教導的生存技倆,在圈養的環境下經已失去。換句話說,即使該物種的基因得以延續,但其族群間的瀰因已經失去。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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