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同(1424年—1455年),字世京江西永豐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探花鍾復之子。官至監察御史景泰年間因上疏立儲之事下獄身死。

鍾同
明《三才圖會》載《監察御史鐘公像》
明《三才圖會》載《監察御史鐘公像》
大明監察御史
籍貫江西永豐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世京
諡號恭湣
出生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
江西永豐縣
逝世景泰六年(1455年)
京師
親屬(父)鍾復
出身
  • 景泰二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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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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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復,宣德進士,與劉球交好。鍾同自立承父志,曾入吉安忠節祠,見所祀歐陽修楊邦乂等人,決心身後與諸前賢同列。[1]

仕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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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二年(1451年),鍾同中進士,次年授監察御史。代宗所立之太子朱見濟薨,朝廷內外希望恢復沂王的儲君身份。鍾同和郎中章綸在朝中談及沂王而淚下,於是相約疏請復儲。景泰五年(1454年)五月,鍾同借上疏論時政之機,又涉及復儲之事[2]。景帝看後不悅,下廷臣集議。寧陽侯陳懋吏部尚書王直等請帝納其言,並引罪求罷免,得到慰留。數日之後,章綸再疏復儲之事,結果與鍾同均下詔獄。次年八月,大理寺少卿廖莊也因為論及沂王之事被廷杖。鍾同後死於獄中,年三十二歲[3]

身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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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英宗復辟後,贈鍾同大理寺左寺丞,賜其兩子官職。成化時,賜謚恭湣,從祀忠節祠[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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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卷162):鍾同,字世京,吉安永豐人。父復,宣德中進士及第。歷官修撰,與劉球善。球上封事,約與俱,復妻勸止之。球詣復邸,邀偕行。復已他往,妻從屏間詈曰:「汝自上疏,何累他人為!」球出嘆曰:「彼乃謀及婦人。」遂獨上奏,竟死。居無何,復亦病死。妻深悔之,每哭輒曰:「早知爾,曷若與劉君偕死。」同幼聞母言,即感奮,思成父誌。嘗入吉安忠節祠,見所祀歐陽修、楊邦乂諸人,嘆曰:「死不入此,非夫也。」
  2. ^ 明史》(卷162):景泰二年舉進士,明年授御史。懷獻太子既薨,中外望復沂王於東宮。同與郎中章綸早朝,語及沂王,皆泣下,因與約疏請復儲。五年五月,同因上疏論時政,遂及復儲事。
  3. ^ 明史卷162):「疏入,帝不懌。下廷臣集議。寧陽侯陳懋、吏部尚書王直等請帝納其言,因引罪求罷。帝慰留之。越數日,章綸亦疏言復儲事,遂並下詔獄。明年八月,大理少卿廖莊亦以言沂王事予杖。左右言:事由同倡,帝乃封巨梃就獄中杖之,同竟死。時年三十二。」
  4. ^ 明史》(卷162):英宗復位,贈同大理左寺丞,錄其子為國子生,尋授咸寧知縣。啟請父遺骸歸葬,詔給舟車路費。成化中,授次子越通政知事,給同妻羅氏月廩。尋賜同謚恭湣,從祀忠節祠,與球聯位,竟如同初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