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斗(16世紀—17世紀),字木仲,直隸太平府當塗縣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鍾斗是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的舉人[2],到四十七年(1619年)成進士,獲授行人,調任刑科給事中,之後歷任吏科給事中、戶科左給事中、刑科都給事中,上陳去除旱災、反省實政八大鬱;又威逼王家禎更換總理軍務[1]。弘光帝繼位,他升任太常少卿,南京淪陷後回鄉直到去世[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