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官俊(18世紀?—1849年),偉堂,山東濰縣人。清朝官員,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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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三年(1808年)取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散館編修。遷贊善。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入直上書房。宦海沉浮多年。道光十九年(1839年),累擢工部尚書,不久被撤職。道光二十一年(1816年),起用為通政使,累升禮部尚書,調工部。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任道光二十四年甲辰科會試主考官,授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後又被降級。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卒,朝廷賜恤,贈太子太保,入祀賢良祠,諡文愨。咸豐三年(1853年),朝廷又強令其子陳介祺代父認捐銀四萬兩。《清史稿· 列傳一百五十二》有傳。[1]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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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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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史稿· 列傳一百五十二》:陳官俊,字偉堂,山東濰縣人。嘉慶十三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遷贊善。二十一年,入直上書房。大考二等,擢洗馬,累遷右庶子。典陝西鄉試,督山西學政。道光元年,命各省明定陋規,中外臣工多言窒礙,官俊亦疏陳不可行,詔嘉之,予議敘。會密諭留心察訪官吏賢否、政治得失,官俊恃曾直內廷為宣宗所眷,意氣甚張。尋遷侍講學士,命回京,仍直上書房。山西巡撫成格追劾官俊在學政任毆差買妾,妄作威福,大開奔競。上以官俊於毆差買妾已自承不諱,曾薦舉魏元烺、邱鳴泰,人材尚不繆;惟所述太監往河東查訪鹽務控案,事出無稽,解職就質,命長齡道出山西,傳旨面詰成格,亦以不能指實引咎,遂兩斥之。
    官俊降編修,罷直上書房。連典貴州、江西鄉試,歷中允、祭酒、侍講學士、內閣學士。十六年,授禮部侍郎,調吏部。十九年,擢工部尚書。東陵郎中慶玉侵帑籍沒,主事全孚預告,多所寄頓。事覺,語由官俊閒談漏泄,回奏復諱飾,詔斥失大臣體,褫職。二十一年,起為通政使。歷戶部、吏部侍郎,管理三庫。擢禮部尚書,調工部。二十四年,以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
    官俊再起,歷典鄉會試、殿廷御試,每與衡校。充上書房總師傅。編修童福承素無行,直上書房授皇子讀。給事中陳壇劾之,語及福承為官俊妻作祭文,措詞過當。福承譴黜,詔斥官俊容隱不奏,罷總師傅,議降三級調用,從寬留任。二十九年,卒,優詔賜恤,稱其心田坦白,贈太子太保,入祀賢良祠,諡文愨。賜其孫厚鍾、厚滋並為舉人。
    官俊初直上書房,授宣宗長子奕緯讀,宣宗嘉其訓迪有方。後皇長子逾冠而薨,上深以為恫,故遇官俊特厚,屢獲咎而恩禮始終不衰。
    子介祺,道光二十五年進士,官編修。咸豐中,助軍餉,加侍講學士銜。後在籍治團練,守城,賑饑,賜二品頂戴。介祺績學好古,所藏鐘鼎、彝器、金石為近代之冠。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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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365》,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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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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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銜
前任:
卓秉恬
吏部漢尚書
道光二十四年十二月戊申-道光二十九年七月戊戌
(1845年1月23日-1849年8月20日)
繼任:
賈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