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復升(1533年—?),字以見,號見菴,福建福州府長樂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陳復升
大明廣東按察司副使
籍貫福建福州府長樂縣
出生癸巳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王氏,封安人加恭人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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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科(1555年)福建鄉試第六十四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十四名進士[1][2]。兵部觀政,授廣東潮州府推官,三十八年升南京戶部主事,歷升員外、郎中,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官廣東廣州府知府[3]。隆慶二年(1568年)八月升廣東副使。降廣西潯州府知府,六年四月升為廣東按察司副使、整飭瓊州兵備,萬曆三年(1575年)十一月提督兩廣殷正茂彈劾陳復升奸利,詔革職為民。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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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陳文諒;祖父陳良瑞;父陳有斐,生員封南京戶部郎中加封知府;母鄭氏,封太安人加恭人[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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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四庫全書本《廣州通志·卷二十七》:陳復升福建長樂人進士四十三年任。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莫抑
廣東廣州府知府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上任
繼任:
戴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