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爾梅

中国法官

黃爾梅(1951年12月),女,漢族,廣東中山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北京大學法律系刑法專業畢業,法學碩士。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法官;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上第二位最高人民法院女副院長。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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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爾梅於1968年9月參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經歷了十年多農村、軍營、工廠生活後,於1979年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1983年本科畢業後,被分配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後重返北京大學攻讀在職研究生;此後一直法院系統任職,曾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

2000年,黃爾梅回到最高人民法院;歷任審判監督庭副庭長,立案庭庭長、高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一庭庭長、審委會副部級專職委員;2007年2月,獲任二級大法官[1];2011年10月29日,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上,被任命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成為繼馬原之後,該院歷史上第二位女性副院長[2]。2015年12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被免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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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職務
前任:
南 英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2004年10月-2009年8月
繼任:
周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