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孟加拉國修憲公投
憲法修正案公民投票(英語:1991 Bangladeshi constitutional referendum),於1991年9月15日在孟加拉國舉行。其主題為「總統應否同意1991年孟加拉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二條修正案?」
修正案令孟加拉國重新實行議會制。總統成為憲法規定的國家元首,而總理成為行政首腦;副總統的職位被廢除;且總統將會改由議會選出。
最終贊成票的比率為83.6%,投票率為35.2%[1]。
結果
編輯選項 | 票數 | % |
---|---|---|
贊成 | 18,308,377 | 83.6 |
反對 | 3,390,062 | 15.5 |
無效票/棄權票 | 189,998 | 0.9 |
總數 | 21,888,437 | 100 |
資料來源:迪特·諾倫及其他人士 |
參考資料
編輯- ^ Dieter Nohlen, Florian Grotz & Christof Hartmann (2001) Elections in Asia: A data handbook, Volume I, p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