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摩根銀元
由219.129.197.230在話題新條目推薦討論上作出的最新留言:9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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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有內容譯自英語維基百科頁面「Morgan dollar」(原作者列於其歷史記錄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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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目推薦討論
- 1878至1904年間美國鑄幣局生產的哪種銀質1美元硬幣之後又在1921年生產,並為了在一戰期間支援大英帝國而熔融了2億7000多萬枚?
- 摩根銀元條目由59.39.127.108(討論 | 貢獻)提名,其作者為jarodalien(討論 | 貢獻),屬於「money」類型,提名於2015年5月4日 16:32 (UTC)。
- (+)支持--內容詳盡。Speedyspeedo(留言) 2015年5月7日 (四) 08:09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15年5月7日 (四) 14:32 (UTC)
- (+)支持--Photoyi(留言) 2015年5月7日 (四) 15:22 (UTC)
- (+)支持--JK~搵我 2015年5月7日 (四) 19:08 (UTC)
優良條目評選
編輯摩根銀元(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錢幣學,提名人:7(留言) 2015年5月4日 (一) 16:29 (UTC)
- 投票期:2015年5月4日 (一) 16:29 (UTC) 至 2015年5月11日 (一) 16:29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提名人票。譯自英語特色條目,修正了幾處錯誤。來源充足,可供查證,內容全面且無多餘細節。—7(留言) 2015年5月4日 (一) 16:29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對於主題有很詳細的介紹,序言應該足以概述全文,也應該來源充足,故相信已符合優良條目的要求。--HYH.124(留言) 2015年5月8日 (五) 07:59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充足、語句順暢,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段落大致上都有注腳,以yesGA票作獎勵。—ArikamaI 墮落者的復仇(謝絕廢話|全面戰爭) 2015年5月9日 (六) 11:38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全面,來源充實。 --北風其涼(留言) 2015年5月11日 (一) 14:30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同上--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5年5月11日 (一) 14:45 (UTC)
- (!)意見:
條目的摩根銀元#皮特曼法章節似乎沒有翻譯完整。--1=0,歡迎參與WP:模仿專題 2015年5月11日 (一) 15:31 (UTC)- 其實譯完了,注意看法案的內容,就像對比美國憲法的漢語譯文一樣思考。--7(留言) 2015年5月11日 (一) 15:39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全面,來源充實。--1=0,歡迎參與WP:模仿專題 2015年5月11日 (一) 16:04 (UTC)
- 6支持,0反對,入選。--183.30.254.204(留言) 2015年5月12日 (二) 00:11 (UTC)
特色條目評選
編輯摩根銀元(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錢幣學,提名人:7(留言) 2015年5月11日 (一) 16:36 (UTC)
- 投票期:2015年5月11日 (一) 16:36 (UTC) 至 2015年5月25日 (一) 16:36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譯自英語特色條目,來源充足,可供查證,內容全面。--7(留言) 2015年5月11日 (一) 16:36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豐富,來源充足。--Fxqf(留言) 2015年5月12日 (二) 13:19 (UTC)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大量段落依靠單一來源(Van Allen, Leroy C.; Mallis, A. George. Comprehensive Catalog and Encyclopedia of Morgan & Peace Dollars. Virginia Beach, Virginia: DLRC Press. 1991. ISBN 978-1-880731-11-6.),leading section未加腳註,宜改善。--春日クリス 敲敲 2015年5月15日 (五) 13:07 (UTC)
- 原來這裏又要求在概括全文的首段中加腳註,呵呵,立此存照也好,讓大家看看寫重要條目的人的水平和本事。--7(留言) 2015年5月15日 (五) 13:15 (UTC)
- 看起來有人的水平就是他說的才算話。人身攻擊、編輯戰都可以硬來,只因為別人指出條目缺失卻硬想取得FA。這樣的人還可以頗受推崇,可笑至極。--春日クリス 敲敲 2015年5月15日 (五) 13:20 (UTC)
- 自己簡繁破壞,居然可以指責他人「硬來」編輯戰,我再如何也趕不上這種無視以往規則、慣例,自行發明規則之舉。--7(留言) 2015年5月16日 (六) 09:23 (UTC)
- 自行發明規則、搞編輯戰破壞你最會,你說二沒人敢說一,上面你就示範了!找幾個中國管理員護你,就你最大啦!臉皮厚還真有臉皮厚的好處。--春日クリス 敲敲 2015年5月20日 (三) 07:16 (UTC)
- 自己簡繁破壞,居然可以指責他人「硬來」編輯戰,我再如何也趕不上這種無視以往規則、慣例,自行發明規則之舉。--7(留言) 2015年5月16日 (六) 09:23 (UTC)
- 看起來有人的水平就是他說的才算話。人身攻擊、編輯戰都可以硬來,只因為別人指出條目缺失卻硬想取得FA。這樣的人還可以頗受推崇,可笑至極。--春日クリス 敲敲 2015年5月15日 (五) 13:20 (UTC)
- 原來這裏又要求在概括全文的首段中加腳註,呵呵,立此存照也好,讓大家看看寫重要條目的人的水平和本事。--7(留言) 2015年5月15日 (五) 13:15 (UTC)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相比於英文,紅鏈確實過多;一些重要的相關條目不應該不創建,例如設計師,以及製造了許多貨幣的一些鑄幣局。--Huandy618(留言) 2015年5月16日 (六) 01:48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同上,順帶抵消樓上兩位反對。--Whaterss(留言) 2015年5月16日 (六) 13:46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全面。--Qazwsaedx(留言) 2015年5月16日 (六) 15:37 (UTC)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紅連過多。萬惡之源-昏君 (大興土木↔無惡不作) 2015年5月17日 (日) 02:13 (UTC)
- (!)意見,紅連過多可以是考慮條件,但並非必然條件,建議各位反對者若真的認為條目不合資格,可以如其他條目般認真審核條目,找出問題。--JK~搵我 2015年5月19日 (二) 00:07 (UTC)
- (:)回應:我針對這條目的缺失貼改善模板,如同上面說的,全文大量依靠Van Allen et al.單一來源,結果User:Jarodalien採編輯戰回退改善模板還用去告狀說我破壞。這個人完全只想拿FA,而不是想讓條目完善化,把共寫的條目當作私人物品。你們就繼續成就他的FA,讓條目私有化變成他的禁臠吧!--春日クリス 敲敲 2015年5月20日 (三) 04:32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全面,符合要求。--V (1984) 2015年5月21日 (四) 07:28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個人認為條目內容全面,符合FA標準。--№.N(留言) 2015年5月22日 (五) 12:30 (UTC)
- 說明:看來是會因為紅鏈這樣的問題落選,那最後補充一下吧:錢幣學我今年才開始寫,美國的硬幣在這以前基本上是荒地,我現在已經寫了二十幾個,還準備寫二十幾個,紅鏈多這是客觀條件制約。但更重要的是,紅鏈只說明相應內鏈並沒有條目存在,並不影響參評條目本身的意義和品質,紅鏈的增補是長期的過程,我從來不會為讓條目中少出現幾個所謂「不好看」的紅鏈而刻意少標內部連結,或是為了「好看」標成綠鏈,綠鏈和紅鏈都是一樣的沒有條目。隨着拓荒的繼續進行,條目數量會逐漸增長,紅鏈也會逐漸減少,但是,這都不足以說明原有條目單純因為紅鏈少了,品質上就會有什麼進步。這是單獨的條目,而不是目錄性質的列表。我寫條目的習慣是,什麼類別基本上沒人寫,我就去寫,這樣的情況怎麼可能紅鏈會少?現在我寫氣象類條目紅鏈很少了,那是因為我以一己之力前前後後完成了近兩百個條目(不過寫得多反倒有人有意見,真莫名其妙)。另外有關來源的質疑,諸位看看條目自行判斷,看看是不是真的像上面所說的那樣single source,看看是不是真的如上所說,是什麼大陸管理員(這裏指的應該是User:Lanwi1吧)偏心護着我。--7(留言) 2015年5月22日 (五) 15:15 (UTC)
- (!)意見:內容稍嫌缺乏。--老陳(留言) 2015年5月22日 (五) 22:18 (UTC)
- 請問其中缺乏什麼樣的內容?--7(留言) 2015年5月23日 (六) 00:06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寫的不錯。--Qa003qa003(留言) 2015年5月25日 (一) 07:54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足、語句順暢,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段落大致上都有注腳,以yesFA票作獎勵。—ArikamaI 墮落者的復仇(謝絕廢話|全面戰爭)2015年5月25日 (一) 10:11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符合要求。--追跡未來(留言) 2015年5月25日 (一) 12:13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全面,來源充實。 --北風其涼(留言) 2015年5月25日 (一) 13:18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實,列明來源。--chaus(留言) 2015年5月25日 (一) 15:44 (UTC)
- 11支持,3反對,入選。--219.129.197.230(留言) 2015年5月26日 (二) 00:2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