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Slwiki!歡迎加入維基百科!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興趣與貢獻,希望您會喜歡這裏。除了歡迎辭以外,也請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政策
政策
GNU
GNU
版權問題解答
貢獻內容必須是您所著或獲得授權
並同意在CC-by-sa-3.0和GFDL條款下發佈
手冊
手冊
問號
問號
有問題?請到互助客棧詢問,或在我的對話頁提出。別忘記:討論後要簽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個波浪紋「 ~~~~ 」。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 Frankou 2011年11月12日 (六) 15:10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馬躍·比吼可能侵犯版權

編輯

您創建的條目被認為同他人的文字雷同快去看看怎麼回事。

維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領域共享創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的內容,如果希望文字內容繼續留存在維基百科上,請:

  • 捐獻版權 - 適用於文字原創者或版權持有者;
  • 請求版權許可 - 適用於複製他人內容,且希望繼續使用者;
  • 重寫 - 用自己寫的內容重新建立條目;
  • 申訴 - 這可能只是個誤會。

謝謝您的合作。—AddisWang (留言) 2011年11月13日 (日) 03:27 (UTC)回覆

馬躍·比吼

編輯

在下承認若您真的在網頁下放置了cc-by-sa的版權協定,侵權顯然是不合理的。但是在下提醒您注意幾個問題,第一,內容不因該是原創研究,既然您說了該網頁是您撰寫的,恐怕會被定義為原創研究。在下認為您對此人因比較了解,不妨從別處的資料來源中重新組織語言撰寫。第二,維基化的問題,您的條目內容雖然豐富,但排版雜亂無章,不過您若是重寫了,可以給我留言,在下可以幫您做維基化的工作。第三,如您再遇到此次情況,請您儘早留言,在下也沒有有很多時間一直盯着一個頁面。麻煩您了,感謝您對百科的貢獻。--AddisWang (留言) 2011年11月20日 (日) 22:39 (UTC)回覆

在下去向管理員要求提取被刪除內容了,至於重寫,在下提醒您如下幾點,首先,一切基於原文的簡單修改都可能算作侵權,傾向性修飾比如「聞名台灣的歌手。。」是違反中立政策的,請您重寫時務必避免侵犯版權,當然您如果已在版權頁註明了版權協定,雖無版權之顧慮,但內容的排版和不帶個人觀點的敘述仍十分重要。其次,您提到圖片,首先圖片要是您本人的作品,且未發表於仍和媒體(雖然您可以通過一系列複雜的方式使用已發表但為您本人作品的照片,但在下並不推薦),才可以運用於維基百科中。第三,請您在維基百科任何地方留言後加入--~~~~來簽名,方便他人確認。在下在幾天內因該可以將內容發給您,不過考慮到版權問題,請您留個郵箱給我,您重寫後,在下為修改可能刪除部分內容,先行告知,請您見諒。--AddisWang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4:23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