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1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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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由於很多人在自己用戶討論也裏面,濫用usermessage,建議通過指引,禁止在自己用戶也或者用戶對話頁,加入usermessage內容。恕本人不點名,有很多很活躍的用戶使用這個,對其他維基人造成騷擾。--蘋果派.留言 2010年10月10日 (日) 15:35 (UTC)
- (+)支持:應該限制一下了,我被誤導若干次了…… AlexHe34 (留言) 2010年10月10日 (日) 15:40 (UTC)
- (-)反對
(!)意見,還是--自由的維基百科有着"in good faith"(善意的)行為"not violating any policies"(不違反任何政策),"shall face no action"(不應被干涉)的基本精神,對用戶自己的用戶頁或對話頁之管制當應控制於最小限度,而用戶設計用戶頁之自由應獲得充分保障。這usermessage框,大概可視作一個玩笑(不知我的理解是否正確?)並無惡意和危害,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不喜歡這種玩笑的人士,大可選擇不去訪問討厭的人的用戶頁。61.206.126.130 (留言) 2010年10月10日 (日) 16:08 (UTC)- (:)回應此一行為既有惡意(欺騙點擊,造成某些條目的點擊率不合理的上升),又有危害(欺騙其他用戶,浪費其他用戶的時間和精力)。--蘋果派.留言 2010年10月11日 (一) 05:10 (UTC)
- 很好奇條目的點擊率能影響到什麼--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0年10月15日 (五) 16:05 (UTC)
- 貌似只會點擊回去自己的對話頁,點擊率上升的只會是自己的頁面吧,有誰受益或受害?——♠白布¤飄揚§§ 2010年10月27日 (三) 02:16 (UTC)
- (:)回應此一行為既有惡意(欺騙點擊,造成某些條目的點擊率不合理的上升),又有危害(欺騙其他用戶,浪費其他用戶的時間和精力)。--蘋果派.留言 2010年10月11日 (一) 05:10 (UTC)
- (-)反對,原因見IP用戶的話。—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0月11日 (一) 04:10 (UTC)
- usermessage是什麼意思?—ATRTC 2010年10月11日 (一) 12:08 (UTC)
- Usermessage就是「您有新信息(與上一個版本的差異)」這句話。例子:User:Howard61313、User:Amazingloong、User:RockLi、User:Sumtec、User:TJBH等用戶頁。--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0月11日 (一) 12:42 (UTC)
- 會連向所指的頁面?—ATRTC 2010年10月11日 (一) 13:34 (UTC)
- 如果你在參數設置——〉小工具——〉勾選:新消息提示改為對話頁閃爍,就不會連至所指頁面(但是仍然閃爍),否則就會。--蘋果派.留言 2010年10月11日 (一) 13:52 (UTC)
- 難怪一直沒發現...還以為是時區的問題 囧rz……。—ATRTC 2010年10月11日 (一) 14:19 (UTC)
- 如果你在參數設置——〉小工具——〉勾選:新消息提示改為對話頁閃爍,就不會連至所指頁面(但是仍然閃爍),否則就會。--蘋果派.留言 2010年10月11日 (一) 13:52 (UTC)
- 會連向所指的頁面?—ATRTC 2010年10月11日 (一) 13:34 (UTC)
- Usermessage就是「您有新信息(與上一個版本的差異)」這句話。例子:User:Howard61313、User:Amazingloong、User:RockLi、User:Sumtec、User:TJBH等用戶頁。--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0月11日 (一) 12:42 (UTC)
- usermessage是什麼意思?—ATRTC 2010年10月11日 (一) 12:08 (UTC)
- (+)支持,做成誤導,建議用CSS弄走他們。-HW (留言 - 貢獻)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0年10月11日 (一) 12:50 (UTC)
- 只能用JS解決,不過極容易避開。―yukiseaside1287157177
- (!)意見個人認為無必要限制--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0年10月12日 (二) 01:44 (UTC)
- (-)反對(!)意見剛建了{{New Message}}。建了之後才搜索到這裏的這個討論,所以我又寫了隱藏假提示框的js。如果需要隱藏這類假新信息提示框。請參見Template:New Message#如何隱藏,用wikipedia的monobook.js或者自己瀏覽器的UserScript都可。—t8 2010年10月13日 (三) 11:24 (UTC)
- (:)回應隱藏完全無效。--蘋果派.留言 2010年10月14日 (四) 21:45 (UTC)
- (:)回應:User talk:Sysywjel#re:隱藏無效—t8 2010年10月15日 (五) 17:06 (UTC)
- (:)回應有沒有有別人試過?反正我就是無效。--蘋果派.留言 2010年10月16日 (六) 00:38 (UTC)
- (:)回應:User talk:Sysywjel#re:隱藏無效—t8 2010年10月15日 (五) 17:06 (UTC)
- (-)反對同61.206.126.130―yukiseaside1287157272
- bugzilla:12681 Liangent (留言) 2010年10月20日 (三) 08:23 (UTC)
關於開放代理
最近,在荷蘭維基人Gebruiker:RonaldB的幫助下,在多個計劃和語言版本運行的Open proxy detection在中文版已經初步建立並每天自動運行檢測。但是,作為適用所有維基媒體項目的重要方針之一的No open proxies方針,在中文版還沒有任何見諸文字的說明,目前也只有在封禁原因中有封禁開放代理的選項而已。希望我們能夠逐步將相關的方針和使用指引建設起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10月25日 (一) 06:26 (UTC)
- 因為大陸網絡封鎖的關係可能會有些麻煩吧。--Inspector (留言) 2010年10月25日 (一) 06:49 (UTC)
- 剛剛編輯的時候突然顯示我的IP位址因為是開放代理被封了,過了幾秒又恢復了,因為事發突然沒有截到圖,不過我確實遇到這種情況--Inspector (留言) 2010年10月25日 (一) 13:17 (UTC)
- 中文對開放代理是「軟封禁」(softblock)吧,這樣對於註冊用戶就沒有任何障礙了啊。--快龍☀此致敬禮 2010年10月25日 (一) 14:32 (UTC)
- 但是開放代理還會可能被隨時全域封禁....我們可以規定本地進行軟封禁(但估計tor軟封禁沒有必要,因為大多數tor都被直接自動封禁掉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10月25日 (一) 14:51 (UTC)
- 本地實施軟封禁可以阻止全域封禁生效嗎?--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0年10月26日 (二) 16:17 (UTC)
- 但是開放代理還會可能被隨時全域封禁....我們可以規定本地進行軟封禁(但估計tor軟封禁沒有必要,因為大多數tor都被直接自動封禁掉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10月25日 (一) 14:51 (UTC)
- (:)回應看來只有申請IP封禁例外一條路了。--蘋果派.留言 2010年10月27日 (三) 22:11 (UTC)
個人認為可以一同到meta去討論,看看能否爭取到子域性封禁例外,並於IP封禁例外並列。中立性是所有維基計劃的核心理念之一,而現在meta里的很多基礎方針都是歐美人站在歐美的實際情況制定的,並不適用於全世界。我想如果我們一起過去討論,那邊一定會考慮,而且很有可能爭取到的相關的方針。——虞海 (留言) 2010年11月2日 (二) 09:03 (UTC)
- 目前本地管理員(或行政員?)可以在本地解除某個IP的全域封鎖--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11月2日 (二) 09:10 (UTC)
- 不過也不能因為中文維基需要就解除全域封鎖啊,在某些國家,封禁IP還是必要的。而且也不能將那些IP一個一個地解除啊?——虞海 (留言) 2010年11月2日 (二) 10:26 (UTC)
- 本地管理員就可以解除全域封鎖狀態,然後配合IP封禁例外似乎就好了,另外IP封禁選項還可以僅限制匿名用戶--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0年11月3日 (三) 11:32 (UTC)
- 目前本地管理員(或行政員?)可以在本地解除某個IP的全域封鎖--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11月2日 (二) 09:10 (UTC)
留意IP 183.178.115.99
新條目推薦更新速度
問:天道盟關聖帝君會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0年11月7日 (日) 12:00 (UTC)之前加入的。
建議討論維基百科:討論頁指導成為正式指引
此頁是英文正式指引,也存在了一段時間。現在徵求大家意見,是否可以達成共識,以立為正式指引。--蘋果派.留言 2010年10月28日 (四) 12:23 (UTC)
- 中文維基百科並不用奉英文版為圭臬,還請提出理由與需求點。--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1月4日 (四) 04:07 (UTC)
- 倒得先檢查一下英文版是否有更新。--達師 - 147 - 228 2010年11月4日 (四) 14:05 (UTC)
- (+)支持,他山之石可以攻玉。—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1月7日 (日) 16:18 (UTC)
建議加強對新人的教育
如果被抄襲的維基百科內容被刪除,還算是「抄襲」嗎?
公開破壞者使用的IP屬於侵犯私隱的行為嗎?
一般的用戶都沒有知道這些破壞者IP的需要,只有管理員封禁IP的時候才會用到,所以我認為沒有必要公開IP。--Inspector (留言) 2010年11月15日 (一) 12:30 (UTC)
- 只要是匿名編輯,IP位址都會列在頁面歷史裏。--快龍☀此致敬禮 2010年11月15日 (一) 12:39 (UTC)
- 匿名編輯是會將IP充當編輯者名稱公開的,而在提交編輯時已有警告「IP會被顯示在修訂歷史」。至於使用多用戶名的人士驗證同否IP之有關資訊並不會被公開。61.206.126.130 (留言) 2010年11月15日 (一) 18:01 (UTC)
一個正在徵求意見的提案
望進入討論。——虞海 (留言) 2010年11月22日 (一) 14:20 (UTC)
IP創建條目的事情……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0年11月24日 (三) 12:00 (UTC)之前加入的。
User:Wasami007在Wikipedia:投票/新條目推薦標準修訂案中增加了所謂的「附加說明提案」,但先前對於該部份的討論都不充分,便召開投票(而且定立投票的投票規則在先前更是沒討論過)。我本來宣告它為無效,但User:Wasami007仍要繼續,故交到這裏讓大家討論其是否有效。--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0年11月21日 (日) 10:04 (UTC)
- (!)意見首先該兩項提案早於已有討論且有人回應,而其實該兩項提案雖然規則有些修修改改,其實都在命題範圍之內。--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1月21日 (日) 10:26 (UTC)
- (:)回應,不過這些回應不多,而且又不是另起新主題,故作為依據就真的太勉強了;還有您做了這些「修修改改」後,有沒有再交付社群作更進一步的討論?如果沒有的話,這根本又是繞過投票前的程序。另外,投票建立人已說明了:
那就是說投票的增修應在投票開始前做,投票開始後就不應再附加新項目。反觀您增加的兩個項目,都是投票開始後才加的。憑這兩點已夠宣佈為無效。--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0年11月21日 (日) 12:20 (UTC)Wikipedia:投票/新條目推薦標準修訂案,請再按討論修訂,否則投票於11月20日開始,已發公告。
- (:)回應,不過這些回應不多,而且又不是另起新主題,故作為依據就真的太勉強了;還有您做了這些「修修改改」後,有沒有再交付社群作更進一步的討論?如果沒有的話,這根本又是繞過投票前的程序。另外,投票建立人已說明了:
(+)支持重啟投票。一個連提案都未定的東西拿出來投票是會讓人笑話的。-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1月21日 (日) 16:27 (UTC)
- (-)反對重啟投票,敝人兩項提案是投票開始之日放上去的(11月20日)。而且該提案已經擬定也是配套措施,這種簡簡單單的附加規則還需要分開多次投票是會讓人笑話的,而且同案開啟多次投票只是讓人耗費維基精神,現在台灣都竟量將性質相同的選舉合併在一起也是此故。--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1月22日 (一) 05:37 (UTC)
- (:)回應,維基投票還維基投票,台灣選舉還台灣選舉,兩者不能相提並論。就算是「配套措施」又如何?我看這也已不簡單,裏面能挑的細節還是有的;不探討細節便投票就更加笑話。如果說重新啟動是「讓人耗費維基精神」,那麼倒不如甚麼投票都不用搞,完全不用耗費精神,直接跑去修改規則算了,行嗎?(當然不行)還有儘管您是投票開始之日放上去的,比對時間仍是投票開始之後,所以也是不行的。--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0年11月22日 (一) 07:34 (UTC)
(+)支持重啟,二項附加規則無法附加在每一項主要提案上,如「1個月內不得再提」的規則在方案ABCD及不改變案是否合宜,根本未給予提案者、附議者充分討論的空間,這樣的投票方式有違共識精神,把維基當民主試驗場了。--Reke (留言) 2010年11月22日 (一) 12:50 (UTC)
- 呃,看一下發現有點語病。我是支持「附加」部分重啟即可,主要五方案部分不必受此影響。但若發起人認定附加案一定要跟主案同時決定,那就必須重新討論取的一定程度的共識。--Reke (留言) 2010年11月22日 (一) 13:05 (UTC)
- 主要還是準備時間不夠。—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1月25日 (四) 04:0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