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典範條目評選/佛教藝術

佛教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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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1支持,4反對 => 撤消 核對者:--14.113.28.24留言2014年6月27日 (五) 06:08 (UTC)[回覆]
 

佛教藝術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91,503位元組)

投票期:2014年6月13日 至 2014年6月27日
提名類別:特色條目覆審
說明:感覺有點像是把圖片當成來源在用了?但還是有多個章節沒有來源(從「北傳佛教藝術」開始比較明顯,甚至還有空白章節?),試着看了下德文和西班牙文版想補腳註,但這兩個更離譜,居然全文無腳註,不過內容排版上合理多了。格式上也有許多需要改善、調整的地方。第83號腳註不知道為什麼就是一個「{{cite web”?多部應屬參考文獻的書籍列入了延伸閱讀書目中。—6+留言2014年6月13日 (五) 02:56 (UTC)[回覆]

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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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認為條目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yes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圖片資料豐富。--西安兵馬俑留言2014年6月21日 (六) 03:11 (UTC)[回覆]

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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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認為條目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no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6+留言2014年6月13日 (五) 02:56 (UTC)[回覆]
  2.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我建議將此條目移到「佛教美術」。所有那些外語版講的都是狹義的藝術——美術。如果說講廣義的藝術,條目中音樂的內容顯然過低,音樂和美術是同一級別的。而講文學的內容幾乎為零。--綜合症與一萬年留言2014年6月13日 (五) 08:31 (UTC)[回覆]
  3.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來源過少。--SFLSNZYN留言2014年6月14日 (六) 04:45 (UTC)[回覆]
  4.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同上。--知捉常樂 (自言自語殘破的信箱) 2014年6月16日 (一) 05:06 (UTC)[回覆]

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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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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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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