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政府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履行國防職能的組成部門,主要負責統一管理全國武裝力量,如武裝力量的徵集、編制、裝備、訓練、軍事科研以及軍人銜級、薪給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5厘米,中央刊國徽,由國務院製發。
主要領導
部長董 軍
發言人
3
吳 謙 陸軍大校
張曉剛 陸軍大校
譚克非 陸軍大校
機構概況
業務上級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
組織上級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機構類型國務院組成部門
行政級別正部級
聯絡方式
八一大樓
實際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旁)
郵政編碼100038
對外官網www.mod.gov.cn
相關連結中國軍網解放軍報社主辦)
機構沿革
成立時間1954年9月
影像資料
景山前街「三座門」的國防部原辦公樓

國防部於1954年9月成立,由國防部部長領導。國防部部長依慣例由主持軍委日常工作的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兼任。國防部不負責統轄和指揮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軍事指揮職能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職能部門承擔。一切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的軍事工作,則經國務院相應決定,通過國防部或以國防部的名義組織實施。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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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革軍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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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設立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作為國家最高軍事領導機關,統一管轄並指揮中國人民解放軍及其它武裝力量。這時期,軍隊的最高領率機關是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擔任。副主席包括共產黨員朱德、劉少奇、周恩來、彭德懷,以及民主黨派人士程潛。28名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委員中包括共產黨員21人,民主人士7人。此後,原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即停止工作,但是依然堅持了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

成立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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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並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規定在國家體制中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委員會,作為諮詢議事機構。根據全國人大通過的國務院機構設置方案,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列入國務院序列;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相應撤銷。

鑑於國家體制中設立了國防委員會,中共中央政治局隨後決定,在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之下,成立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中國人民解放軍和其他武裝力量。中央政治局、書記處和軍事委員會有關軍事工作的決定,可用「軍事委員會」(簡稱軍委)的名義由內部系統下達,其須公開發布的命令和指示,則用國務院或國防部的名義下達。國防部長由主持中共中央軍委日常工作的彭德懷擔任。原冠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者,一律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字樣,如「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總參謀部」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等。1954年11月,任命黃克誠、譚政、蕭勁光、王樹聲、蕭克、李達、廖漢生為國防部副部長[1]

參照蘇聯軍隊的模式,解放軍建立了八總部體制,包括總參謀部訓練總監部武裝力量監察部總政治部總幹部部總後勤部總財務部總軍械部。不過,由於蘇聯國防部為實體機構,與蘇軍各總部是上下級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因此,如此中國特色的「虛化」的國防部如何運作並無任何經驗可供借鑑。但這個時期的國防部仍然擁有很大的權力,國防部長直接向軍委主席負責,基本上就是軍委的執行機構,國防部長也是由主持中央軍委工作的副主席來擔任。[2]雖然安排了多位解放軍總部領導擔任國防部副部長,但在如何協調總參謀部與國防部關係的問題上,時任總參謀長粟裕與彭德懷之間卻發生了諸多矛盾。許多原來由軍委和總部頒發的命令、指示,要求改由國防部署名。而哪些要以國防部的名義發佈,哪些不用,又沒有明確的規定。雖然軍委於1955年3月責成總參起草國防部與總參職責條例,但一直未能獲得通過。直到1958年10月,由軍委秘書長、國防部副部長黃克誠取代粟裕,出任總參謀長。

1958年7月,中共中央軍委擴大會議通過的《關於改變組織體制的決議》規定,中央軍委是中共中央的軍事工作部門,是統一領導全軍的統率機關,軍委主席是全軍統帥。國防部是軍委對外的名稱。軍委決定的事項,凡需經國務院批准,或需用行政名義下達的,由國防部長簽署。中央軍委領導下的總部體制仍恢復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三總部體制。此時國防部長仍由彭德懷擔任,副部長黃克誠、譚政、肖勁光、王樹聲、廖漢生、粟裕。

職權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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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9月26日廬山會議[2]後,林彪開始主持軍委日常工作,任軍委副主席和國防部長。羅瑞卿擔任軍委秘書長、總參謀長,主持軍委辦公會議,負責軍委的日常工作。國防部副部長擴大到11人:羅瑞卿、譚政、肖勁光、王樹聲、廖漢生、粟裕、陳賡、許光達、許世友、劉亞樓。此時國防部副部長由總部、軍兵種及大軍區領導兼任,幾乎成為了軍委的「翻版」,而軍委秘書長的權力也日益「膨脹」。1956年10月後,在國防部的名義下,先後成立國防部第五研究院第六研究院第七研究院、第十研究院等科研機構和國防科學委員會等科研領導部門。

1963年9月,中央軍委副主席賀龍主持軍委日常工作,但國防部長一職仍由林彪擔任,羅瑞卿繼續擔任軍委秘書長。1965年11月後,羅瑞卿被解除一切職務,林彪重新主持中央軍委日常工作。由軍委副秘書長、副總參謀長楊成武代理總參謀長,兼軍委辦公廳主任。然而,楊成武未被任命為國防部副部長。

機構「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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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後,中央軍委的正常工作受到極大的影響。這期間,軍委的日常工作先後由軍委辦公會議和軍委辦事組處理。1958年7月軍委擴大會議通過的《關於改變組織體制的決議》不再被執行,軍隊對外直接使用「中央軍委」的名義,不再出現「國防部」。

文革結束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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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和1978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統率,國家未再設國防委員會。1975年1月,第四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任命葉劍英為國防部長,副部長粟裕、許世友。1978年3月,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任命徐向前為國防部長,未再任命國防部副部長。1980年1月,楊得志、肖克被任命國防部副部長。1981年3月,中央軍委秘書長耿飈被任命為國防部長(1981年7月,楊尚昆任中央軍委秘書長)。這一時期內,在軍事外交活動中開始重新使用「國防部長」的名義。1979年元旦,也是以國防部長徐向前名義發佈命令,福建前線部隊停止對大金門小金門大擔二擔等島嶼的炮擊。但更多情況下仍是直接使用中央軍委的名義,如對越自衛反擊戰時公開發表的各種文告、命令。

1982年9月,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的武裝力量。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或罷免,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與此同時,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繼續存在,其職能和國家軍委完全相同。這表明中央軍委同時有兩個名稱:一個是中共中央軍委,一個是國家的中央軍委。從而確立了黨和國家高度集中統一的行使領導職權的國防領導體制。國務院設立國防部,一切需要由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即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的軍事工作,則經國務院作出相應決定,通過國防部或以國防部的名義組織實施。國防部在接受國務院領導的同時也接受中央軍事委員會的領導。需要國防部辦理的事宜,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聯合參謀部政治工作部後勤保障部國防動員部等組成部門分別辦理。

1996年,根據中央決定,組建國防部外事辦公室,不再保留國防部外事局。

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前,國防部的徵兵辦公室即為總參謀部動員部,維和事務辦公室隸屬總參謀部情報部,外事辦公室即總參謀部外事局

2008年初,國防部開始設立發言人制度,並成立了國防部新聞事務局。

2016年1月,在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中,撤銷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外事辦公室(國防部外事辦公室),調整組建中央軍事委員會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3]。同時對外改稱國防部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4][5]。改革後,國防部相關職能由軍委對應職能部門承接,國防部新聞局設在中央軍委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國防部徵兵辦公室設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辦公廳。國防部維和事務辦公室設在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情報局

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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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國務院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事業,行使下列職權:

  1. 編制國防建設的有關發展規劃和計劃;
  2. 制定國防建設方面的有關政策和行政法規;
  3. 領導和管理國防科研生產;
  4. 管理國防經費和國防資產;
  5. 領導和管理國民經濟動員工作和人民防空、國防交通等方面的建設和組織實施工作;
  6. 領導和管理擁軍優屬工作和退役軍人保障工作;
  7. 與中央軍事委員會共同領導民兵的建設,徵兵工作,邊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領域防衛的管理工作;
  8. 法律規定的與國防建設事業有關的其他職權。

機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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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有關規定,國防部設置下列機構:

內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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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新聞局設在中央軍委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國防部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與中央軍委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國防部國際傳播局與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國防部徵兵辦公室設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國防部維和事務辦公室設在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情報局。)

直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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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任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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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於1955年設立,1965年廢止,1988年恢復。僅在軍銜制廢止期間任職者一概不註明其軍銜。

辦公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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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11月,成立國防部辦公廳,由位於北海公園西側廠橋的軍委辦公廳兼任,對外稱為「國防部大樓」。1965年11月起,軍委辦公廳又兼總參謀部辦公廳。1979年4月,軍委辦公廳與總參謀部辦公廳分開辦公,遷入景山前街20號。此後,為了滿足軍委領導和機關辦公、會議與活動的需要,也作為外事接待和軍事外交活動的場所,在西長安街軍事博物館東側新建「八一大樓」(844工程)。「八一大樓」於1997年3月2日動土起建,2000年後正式啟用,俗稱「國防部大樓」,目前主要也只承擔軍事外事活動。

官方沒有公佈國防部的名義上的地址。實際上,國防部的辦公地點即中央軍委機關的辦公地點。原來的中央軍委辦公廳大院在北京市西城區北海公園東側的景山前街20號(俗稱「三座門」——附近的大高玄殿原有三座牌樓),現在是「中央軍委辦公廳三座門接待處」,其禮堂的門廳現為中央軍委辦公廳文化活動中心「三座門藝術館」。中央軍委在北京西山玉泉山也有辦公地。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旁的八一大樓現在是中國軍方舉辦軍事外交會議、歡迎外國軍方領導人儀式、高級將領晉升授銜儀式等一些外事接待活動及禮儀活動的場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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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編審委員會.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附卷一). 北京. 1998 (中文(中國大陸)). 
  2. ^ 2.0 2.1 新中国国防体制的变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2009-09-28 [2023-06-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0-30). 
  3. ^ 解放军四总部改组15部门 联合参谋部是指挥关键. 大公網. 2016-01-12 [2016-01-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4. ^ 国防部国际军事合作办公室挂牌. 環球網. 2016-01-11 [2016-01-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5. ^ 国防部介绍军委国际军事合作办公室工作职能. 人民網. 2016-02-25 [2019-04-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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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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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組成部門
前任: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
國務院軍事工作部門
1954年9月28日至今
現任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機械工業部
國務院國防科學技術研究主管部門
1958年9月至1960年1月5日
繼任:
中央軍委國防工業委員會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機械工業部
國務院航空工業部門
1959年10月至1965年1月4日
繼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機械工業部
國務院航天工業部門
1959年10月至1965年1月4日
繼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機械工業部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機械工業部
國務院電子工業部門
1962年1月至1965年1月4日
繼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機械工業部
國務院船舶工業部門
1962年1月至1965年1月4日
繼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機械工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