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國家豁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國家豁免法》是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該法律於2023年9月1日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並於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國家豁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簡稱外國國家豁免法
公佈日期2023年9月1日
施行日期2024年1月1日
法律效力位階普通法律
立法歷程
收錄於維基文庫的法律原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國家豁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收錄於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的法律原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國家豁免法
現狀:施行中

本部法律將中國以往在外國國家豁免問題上採取的絕對豁免原則立法更改至限制豁免原則,確認了外國國家及其財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享有豁免的基本原則,並規定了例外情形,明確中國法院可就外國國家非主權行為引發的訴訟,如涉及商業活動、相關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害等爭議的訴訟行使管轄權,並在嚴格限制的條件下,可對外國國家商業活動財產採取強制措施[3]

歷史 編輯

20世紀50年代以前,對涉及外國國家及其財產的民事案件,各國基於國家主權平等、「平等者之間無管轄權」的理念,普遍採取絕對豁免英語Absolute immunity原則,即不論外國國家從事活動或者行為的性質如何,一國法院都不予管轄[4]。隨着世界貿易的不斷發展,國家越來越多地以民事、商事主體身份參與國際經濟活動[4]。20世紀70年代以來,世界絕大多數國家通過立法等方式開始實施限制豁免[5],歐洲國家先後以判例法及1972年議定了《歐洲國家豁免公約》[6]均採納了限制豁免英語Qualified immunity原則,即區分國家的「主權行為」和「非主權行為」,將外國國家財產區分為「主權財產」和「商業財產」,對外國國家的主權行為和主權財產給予管轄豁免,不對對非主權行為和國家商業財產給予管轄豁免[4]

美國於1976年制定了《外國主權豁免法英語Foreign_Sovereign_Immunities_Act》,是最早採用單行法確定限制豁免原則,英國新加坡巴基斯坦南非馬拉維加拿大澳大利亞阿根廷以色列日本西班牙俄羅斯等國也制定了關於外國國家豁免的單行立法。法國意大利土耳其巴西等絕大多數國家雖未制定專門的國家豁免立法,但通過在民事訴訟法律中納入專門條款、司法判例等方式採納限制豁免原則[5]

2004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並於2005年1月17日開放簽署的《聯合國國家及其財產管轄豁免公約》[7]也採納限制豁免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簽署但尚未批准該公約[5]。長期以來,中國一直堅持絕對豁免原則,但是尚未制定全面規定國家豁免問題的專門法律,遂擬制定《外國國家豁免法》,將中國的外國國家豁免政策由絕對豁免原則轉向限制豁免原則[4],規定外國國家在中國享有的豁免及其例外等問題,完善本國法律體系,對接各國國家豁免立法及《聯合國國家及其財產管轄豁免公約》等國際通行規則[5]

2022年12月,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對外國國家豁免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並在之後將草案公開,向政府各部門、社會公眾徵求意見,展開調研工作[4]。次年7月26日,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召開會議,根據審議意見和各方面的意見,對草案進行了統一審議,並對草案作了修改完善。2023年8月30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此法草案二審稿時普遍認為,制定外國國家豁免法,有利於健全完善中國的外國國家豁免制度,有利於優化中國營商環境,促進高水平對外開放[8]

2023年9月1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此法,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公佈該法律,並於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因本法涉及的國家豁免規則或政策屬於國家對外事務中的外交事務範疇,本法亦適用於香港澳門[4]

立法緣由 編輯

據《外國國家豁免法》第一條規定,為了健全外國國家豁免制度,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院對涉及外國國家及其財產民事案件的管轄,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國家主權平等,促進對外友好交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2]

參見 編輯

參考來源 編輯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号. 中國人大網. 2023-09-01 [2023-09-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9-08). 
  2. ^ 2.0 2.1 2.2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 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 2023-09-01 [2023-09-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9-08). 
  3. ^ 外交部发言人就外国国家豁免法出台答记者问. 法治日報. 2023-09-05 [2023-09-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9-08) –透過新華網. 
  4. ^ 4.0 4.1 4.2 4.3 4.4 4.5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外国国家豁免法答记者问. 中國人大網. 2023-09-04 [2023-09-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9-08) –透過新華網. 
  5. ^ 5.0 5.1 5.2 5.3 李慶明. 加强涉外领域立法的重要成果. 中國人大網. 2023-08-25 [2023-09-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9-08). 
  6. ^ WIPO Lex, 条约, 关于国家豁免的欧洲公约. www.wipo.int. [2023-09-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9-08). 
  7. ^ Nations, United. 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2004). 聯合國. [2023-09-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10) (中文(簡體)). 
  8. ^ 蒲曉磊.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分组审议外国国家豁免法草案二审稿 建议增加维护国家安全相关内容. 中國人大網. 2023-08-30 [2023-09-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9-08) –透過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