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地理論

解释城市地区定居点数量、大小、位置的地理理论

中心地理論(德語:System zentraler Orte),出自德國地理學家克里斯塔勒於1933年出版的著作《地圖的中心說》中。著作裏克里斯塔勒以系統性的科學概念,配以數學計算,旨在解釋人類聚落的數量、大小和位置的分佈規律。

從高級中心地構造出低級中心地的位置及其服務範圍

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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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塔勒假設:

均質平面(Homogeneous surface
  • 在一塊平地上,同等級中心地之間距離相等,不同級別的中心地出售不同等級的商品。
  • 而土地上的肥沃度、資源、起伏一致,而且人口分佈均勻,人們的收入、對貨物需求、消費方式均一致。
  • 交通的運輸條件一致,例如運輸工具與運費都一樣。
理性人
  • 消費者生產者皆是理性經濟人。消費者會以最低交通費用,到最近的城市購買商品或享受服務;生產者會力求擴大市場,以謀取較高利潤。
  • 由於人們前往中心地購買的過程需要交通時間,通常會選擇最近的地方購物,因此一些低等級商品絕大多數中心地都會出售。低等級商品一般都是日常生活用品,如麵包、牙刷、牙膏、肥皂等。而一些需求購買頻率少的高等級商品,如名貴貨品和名牌商品,人們通常也願意花費較高的交通費用購物,因此出售高等級商品的中心地必然比銷售低等級商品的中心地少。
  • 各城市的易達性一樣,交通費用與距離成正比。

等級體系分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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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各項假設,克里斯塔勒推論出中心地分佈呈六角形,分佈均等,使往來各中心地更方便。而中心地可被分成七個等級,按商品等級排名。販售高等級商品的中心地,服務範圍較大。

在這種格局下,克里斯塔勒以K作單位,來表示一個中心地能服務的地理範圍:

 
K=3 市場原則

K=3:市場原則

  • 這原則指出倘若銷售等級較高的商品,中心地服務範圍較廣,範圍可為3個最低等級中心地的市場區。
 
K=4 交通原則

K=4:交通原則

  • 銷售商品等級較高的中心地,與更多個最低等級中心地之間交通方便,因此這種中心地可服務4個最低等級中心地的市場區。
 
K=7 行政部門原則

K=7:行政部門原則

  • 一個設有行政部門的中心地,因具獨特重要的機能,故服務範圍大很多,一般可覆蓋7個最低等級中心地的市場區。

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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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地理論主要排除了其他因素的影響,包括氣候地形、歷史發展和消費者個人因素等。如某地居民消費能力低,通常該地只能販賣低等級商品,反之亦然。一般店主開店時,都會考慮這一點。

同時中心地理論也不考慮其他可能因素:

  • 土地利用:工業區人們消費能力通常較低。
  • 易達性低:這會縮小消費人群的規模。
  • 市場競爭:可能減少消費人群的數目。
  • 技術改進:交通改善使地區間各種往來人流增加。

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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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心地理論忽略了許多可能因素,可是這些因素都會影響聚落發展。例如工業區、農業區的存在。而中心地和其市場區呈六角形分佈的假設條件,現實世界中並不會出現。
  • 雖然中心地理論所做的假設和結果,現實世界不會出現,然而它主要解析出一個大致規則:對商品和服務等級消費的需求,與人們能付出的交通成本(時間、運費),決定着不同等級中心地的分佈和服務範圍。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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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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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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