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侍省中國官制中侍奉皇帝生活起居的機構,其成員主要是由宦官所組成。

南北朝時,北齊置中侍中省和長秋寺[1]:113,121隋朝時改稱內侍省,後改長秋監:121,127唐朝初年,改回內侍省。宋朝時稱內侍省。元朝明朝設其它機構替代。清朝時設置內務府[1]:120-121

前漢 後漢 隋(煬帝) 唐(玄宗) 主要職務
郎中令 少府 光祿勳 殿中監 殿中監 殿內省監 殿中省監 殿中省監 大都留守司 北平留守司 內務總理大臣 宮庭日常內部事務
後宮之尊[2]掌管宮中事務
將行 大長秋 大長秋 大長秋 大長秋 長秋監令 內侍省內侍 侍正 徽政院 詹事府 內務府

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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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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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侍省主要官職[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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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侍(2人)
  • 內常侍(2人)
  • 內給事(4人)
  • 內謁者監(6人)
  • 內寺伯(2人)
  • 內謁者(12人)
  • 寺人(6人)
  • 伺非(8人)

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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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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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德復為內侍省。龍朔改為內侍監。光宅改為司宮台。神龍復為內侍省。[1]:121

內侍省主要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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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監(2人),正三品
  • 內侍(4人),從四品上
  • 內常侍(6人),正五品下

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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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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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名「內班院」。淳化五年改名「黃門」。淳化五年九月又改名為「內侍省」[1]:121紹興三十年,併入「入內內侍省」。

內侍省主要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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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左班都知、左班副都知
  • 右班都知、右班副都知
  • 押班
  • 內東頭供奉官
  • 內西頭供奉官
  • 內侍殿頭
  • 內侍高品
  • 內侍高班
  • 內侍黃門

升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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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侍會先就職「小黃門」,再經恩遷補至「內侍黃門」。之後依序升遷,如押班升任副都知,再升都都知。

入內內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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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宋朝除了內侍省外,還有「入內內侍省」,與內侍省並稱前後省。而入內內侍省較與皇帝親近。
當入內內侍省有缺時,除由低階官員遞補外,也可自內侍省官員遞補之。

入內內侍省主要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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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都都知
  • 都知
  • 副都知
  • 押班
  • 內東頭供奉官
  • 內西頭供奉官
  • 侍殿頭內侍
  • 高品內侍
  • 高班內侍
  • 黃門
  • 內侍黃門

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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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侍省與入內內侍省之官員會擔任下列工作:

  • 御藥院勾當官:共四人,由「入內內侍」擔任。掌案驗方書、修合藥劑,以待進御,及供奉禁中之用。
  • 內東門司勾當官:共四人,由「入內內侍」擔任。掌宮禁人物出入,周知其名數而譏察之。
  • 合同憑由司當官:共二人。掌禁中宣索之物,給其要驗,凡特旨賜予,皆具名數,憑由付有司準給。
  • 管勾往來國信所管勾官:共二人,由「都知」、「押班」擔任。掌契丹使介交聘之事。
  • 後苑勾當官:無定員,由「內侍」擔任。掌苑囿、池沼、臺殿、種藝、襍飾,以備遊幸。
  • 造作所:掌造作禁中及皇屬婚娶之名物。
  • 龍圖閣、天章閣、寶文閣勾當:共四人,由「入內內侍」擔任。掌藏祖宗文章圖籍,及符瑞寶玩之物,而安像設以崇奉之。
  • 軍頭引見勾當官:共五人,由「內侍省都知」、「押班」等擔任。掌供奉便殿禁衛諸軍入見之事,及馬步兩直軍員之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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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徐連達 (編). 中国官制大辞典. 上海: 上海大學. 2010. ISBN 978-7-81118-556-0 (中文(簡體)). 
  2. ^ 一般是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