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紅色勞動者造反總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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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紅色勞動者造反總團,簡稱全紅總,是文化大革命期間,1966年11月8日由合同工、臨時工組成的全國性獨立工人組織,其重要訴求是廢除合同工、臨時工的傭工制度。必須允許所有合同工、臨時工參加文化大革命,不得歧視,不得解僱,必須照發工資。
1966年12月26日,中央文革小組顧問康生接見「全國紅色勞動者造反總團」代表。會見中,康生把一直反對合同工、臨時工轉為固定工的劉少奇稱作「赫魯曉夫」[1]。1967年1月,全紅總與中華全國總工會、勞動部聯合簽署《三家聯合通告》,未經中央文革同意在全國散發。在1967年1月8日召開「五大洲革命左派座談會」。2月1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取締全國性組織的通告》,17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文革期間對臨時工、合同工、輪換工、外包工處理問題的通告》,宣佈《三家聯合通告》非法。此後全紅總被取締,方圓被判刑二十年,毛勝年被判刑十五年,石應寬被判刑十五年,李伯特被判刑十年,楊政被判刑七年,歐陽林被判刑七年,王振海被判刑五年。
註釋
編輯- ^ 陳揚勇. 1967年周恩来为何赞同打倒刘少奇. 中國經濟網,來源:人民網. 2010-09-02 [2021-08-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02)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