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稅是一個美國聯邦稅法的提議,它將用一個簡單的全國銷售稅來取代所有的聯邦所得稅。[1]這個計劃已經被做為公平稅法案(H.R. 25/S. 296)提交美國國會了。這個稅法將只對個人消費購買的一切新商品服務徵收一次稅。這個消費稅含稅稅率在法案裏面定為總消費額的23%(每100美元徵收23美元的稅—總共100美元)。這相當於原來30%的消費稅(每77美元徵收23美元的稅—總共100美元)。[2]

因為有退稅的考慮,公平稅在消費方面是累進的,[3]但對高收入階層來說就成了累退的(因為消費相對收入下降很多)。[4][5]反對者認為這將因此降低美國高收入者的稅收負擔並將負擔轉移到美國中產階級身上。[2][6]支持者認為,該法案將通過擴大稅收基礎來減少稅收負擔,徵稅更加有效率,並增加購買力[7][8]支持者也認為消費稅將對儲蓄投資有積極的影響,並通過簡化稅收來降低稅收成本,促進經濟增長,促使國際商務紮根美國,並增加美國的國際貿易競爭力。[9][10][11]反對者爭論說這樣大的消費稅將很難徵收,並將導致普遍的逃稅[2][4]他們還認為提議的銷售稅將徵收比現有稅收體系更少的稅,將導致財政赤字進一步增加。[2][12]

另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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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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