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人
隋朝刀人和承衣、采女,皆服褖衣,無印綬。參准劉宋泰始四年及梁、陳故事,增損用之[1]。《通志·卷二十》記載唐朝後宮一品是三夫人(貴妃、淑妃、德妃);二品是九嬪(順儀、順容、順華、修儀、修容、修華、充儀、充容、充華);三品是十二個倢伃;四品是十五個美人、才人,稱為世婦;五品寶林二十四員;六品是御女二十四員,品正第六;七品是采女三十七員,是為女御,總一百二十人。另外的承衣、刀人,趨侍左右,並無定員,視六品以下。有秦王李世民刀人高惠通墓誌出土。
「刀」是容量單位,指俸祿所得糧食之量。《詩經·國風·衛風·河廣》:「曾不容刀」,刀假借爲𦩍字。《釋名·釋船》:「三百斛曰𦩍。」《釋名》:「二百斛以上曰艇,三百斛曰刀。」
「刀人」之名與「斗食」相對。漢代後宮散號中有上家人子、中家人子,位視有秩,一年約得俸祿132斛[2],與「斗食」之官相仿,故亦稱為「斗食」。「斗食」本指佐史,是漢代縣丞、縣尉以下最小的官吏,一年俸祿不滿百石,平均每日可得糧食一斗二升,故如此稱呼[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