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廷宣,北直隸樂亭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順天鄉試舉人[1],萬曆四十一年癸丑科(1613年)登進士。初授儀封縣知縣,泰昌元年(1620年)十月考選監察御史,天啓元年(1621年)二月補授浙江道監察御史,五月以言遼東軍事,疏救馮三元等,降一級調外任。二年六月起補廣東道監察御史,十二月奉命巡按陝西,四年五月升大理寺右寺丞,辭官歸。五年以大理寺丞徐大化疏薦,起復原職。侍經筵,官至中憲大夫、大理寺左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