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國會
加拿大國會(英語:Parliament of Canada;法語:Parlement du Canada),也譯作加拿大議會,是加拿大政府的立法機關。加拿大國會位於首都渥太華的建築又被稱為「國會山莊」。根據《1867年憲法法案》第17條,加拿大國會包括君主、上議院和下議院。現在上議院的105位議員全部都是由總理提名後由總督委任。下議院的議員是由全國選舉直接產生,目前下議院共有343位議員。[1][2]
加拿大國會 Parliament of Canada Parlement du Canad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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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屆國會 | |
種類 | |
種類 | |
架構 | 上議院 下議院 |
歷史 | |
成立 | 1867年7月1日 |
領導 | |
查理斯三世陛下 自2022年9月8日 | |
瑪麗·西蒙 自2021年7月26日 | |
加涅(無黨籍) 自2023年5月12日 | |
結構 | |
議員 | 443名議員 (338位下議院議員, 105位上議院議員) |
上議院政黨 | 獨立上議員黨團(43)
加拿大上議員黨團(18)
進步上議院黨團(14)
保守黨(12)
無黨籍(9)
空缺(9) |
下議院政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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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 | |
由總督在總理建議下委任 | |
多數制:領先者當選 | |
下議院上屆選舉 | 2021年9月20日 |
下議院下屆選舉 | 2025年10月20日當天或之前 |
會議地點 | |
渥太華國會山莊中央大樓 | |
網址 | |
www |
下議院是國會權力的主要核心。君主的角色只是象徵式,而上議院通常不會駁回下議院已過的法案。而且,加拿大總理和內閣的任職需要下議院的信任(即是有下議院一半成員或以上的支持),但並不需要上議院的信任。
組成和權力
編輯君主
編輯「加拿大君主」是國家行政及立法機構的一部分,也是國家元首。由於君主並非居住於加拿大,所以他們都會以總督代表。總督實際的權力只限於簽署上下兩院通過的法案、於每個新會期開始時發表由政府撰寫的施政報告,以及(聽從總理的建議)解散下議院。
上議院
編輯雖然理論上,上議院代表加拿大全國,總理可以選擇任何人,但上議院的所有成員都是經由委任方式產生。上議院議員的資格是年滿30歲,在所代表的省份擁有不少於4000元的物業和不少於4000元的財產。政府於1965年通過法案,將上議員的強制性退休年齡定為75歲。雖然在亞伯達省選舉中,選民可以選出下任亞省上議院議員的名單,加拿大總理並不必須根據這個名單來委任議員。
下議院
編輯下議院是國會唯一由選舉產生的部分。年滿18歲或以上的加拿大國民可以參選成為下議院議員。每一位下議院議員代表着全國不同選區。下議院的任期不可以超過5年。理論上,加拿大總理可以在任何時候要求總督解散下議院而宣佈重新大選。雖然加拿大國會於2007年通過法案,制定大選日期,但是法案並沒有能力阻止總督於任何時間解散國會。
雖然下議院的議席不可以少於282席,下議院的議席沒有上限。而且,下議院至少要分配1個議席給加拿大的地區。下議院的議席會根據每10年的人口普查來調整。加拿大總理、內閣、和加拿大聯邦政府的所有機構都要向下議院負責。
自第42屆國會起,下議院議員議席增加至343席。
程序
編輯上下兩個議院都有議長一職。上議院議長是經總理推薦,由總督委任的。下議院議長是由下議院投票產生的。
理論上,兩院的議長都有投票權。但是實質上,由於要保持中立,議長大多數不會投票。議長只會在正反兩方票數相同時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