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有神論有神論的一種形式,與其他概念(例如泛神論泛神論多神論自然神論過程神論)相比,上帝形容為絕對的形而上學式存在。

古典有神論是一神論的一種形式。大多數一神論者都認為,上帝是全知全能全善的。 [1]古典有神論認為,上帝既是自有永有、同時也是超然的。並且具有不變、不可逾越和永恆。 [2]古典有神論的一個關鍵概念是「物質的存在都取決於一個至高無上的神」。同樣,上帝是完全超然的,他不僅創造了物質世界,而且使物質世界井然有序的運作。古希臘人將此稱為邏各斯

古典有神論與柏拉圖亞里士多德普洛提努斯奧古斯丁坎特伯雷的安塞姆邁蒙尼德阿維羅伊斯托馬斯阿奎那斯等作家的傳統觀念息息相關。 [2]自從17世紀科學革命以來,作為古典有神論的中心學說自有永有開始被科學思潮所取代。後來,這思想被解說為上帝從一開始就創造了宇宙,隨後離開了宇宙,世界依然按照固定的自然法則運行。在十七世紀,這種神學學說被稱為自然神論並在18世紀啟蒙運動中得到許多哲學家所接受。

在現代的神學家和宗教哲學家中,古典有神論以多種形式出現。例如:阿爾文·普蘭丁格 (拒絕神聖的簡單性)、理察·斯溫伯恩 (拒絕神聖的永恆性)和克雷格 (拒絕神聖的簡單性和永恆性)的哲學家, [3] [4]被視為有神論的個人主義者。又如戴維·本特利·哈特和愛德華·費瑟這樣的哲學家都在捍衛傳統的古典有神論。


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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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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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Pojman and Rea, 2
  2. ^ 2.0 2.1 Craig, 98
  3. ^ 存档副本. [2020-10-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6-20). 
  4. ^ God, Time, and Eternity - Reasonable Faith. [2020-10-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