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解放

政治术语

「和平解放」(Peaceful liberation),是一個具有爭議的政治用語,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其認知的意識型態中,將「解放」一詞定義區分為「和平解放」與「武力解放」兩種,其各界爭議焦點為,西藏與新疆在解放後,爆發一連串的群體性事件人權議題及宗教自由議題,使得台灣,香港和西方國家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和平解放」產生質疑。[1][2]

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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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解放」一詞在第二次國共內戰時期指某一國統區地區以和平談判而非武力的方式使解放軍進駐,其中例如1949年1月31日的北平和平解放(中華民國政府稱為北平淪陷)即為如此。傅作義的投降被稱為「北平模式」,成為後來新疆、綏遠、湖南、四川、西康、雲南效仿的榜樣。[3][4]

而《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所定義的「西藏和平解放」則涵蓋了「驅逐帝國主義侵略勢力」、「回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祖國」、「中國人民解放軍進入」、「鞏固國防」、「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實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軍隊逐步改編為人民解放軍」、「逐步發展」、「改革」及「吸收」等等。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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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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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以觀光客、大中華之外的人權視角理解西藏. 公視. 2017-03-06 [2017-03-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3-10). 
  2. ^ 兩個世界?網友PO文對比巴黎恐攻引熱議. 三立. 2015-11-14 [2017-03-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07). 
  3. ^ 王興東. 讓傅作義將軍的形象走上國家大劇院的舞台. 《人民政協報》 (人民網). 2010年3月5日 [2017年10月23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年10月22日). 
  4. ^ Pak-Wah Leung. Political Leaders of Modern China: A Biographical Dictionary. Greenwood Publishing Group. 1 January 2002: 43–44頁 [2017-10-23]. ISBN 978-0-313-30216-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3-20).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