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肅(965年—1030年),叔元杭州錢塘人,祖籍北海郡平壽縣北宋政治人物。北宋五豸唐門」人物之一。

肅字叔元,杭州錢塘人。舉進士,調郿縣主簿,徙泰州司理參軍。雷有終辟為觀察推官,遷祕書省著作佐郎,歷知聞喜福昌縣,通判陜州。召拜監察御史。或薦肅為郡牧判官,真宗曰:『朕欲別用肅』。 遂提點梓州路刑獄,遷殿中侍御史,入為三司戶部判官。出知舒州,遷侍御史,為福建路轉運使,判三司開拆司,再遷工部郎中、知洪州,尋為江南東路轉運使,擢三司度支副使。奉使契丹,還,遷刑部,為龍圖閣待制、登聞檢院、知審刑院,卒。[1]

《宋史唐肅傳》:肅徙泰州司理參軍,有商人寓逆旅,而同宿者殺人亡去。商人夜聞人聲,往視之,血沾商人衣,為捕吏所執。州趣獄具,肅探知其冤,持之。後數日,得殺人者。

唐渙衢州龍游縣令,累贈工部侍郎。[2] [3]

祖父唐仁恭,吳越王杭州唐山縣令。[4]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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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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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宋史唐肅傳》
  2. ^ 《唐詢年譜》
  3. ^ 《家世舊聞》陸游
  4. ^ 《十國春秋》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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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右班殿直贈右羽林軍將軍唐君墓表》歐陽修
  • 《真淡先生唐公墓誌銘》鄒浩
  • 《宋史·鄒浩傳》
  • 《翰林侍讀學士給事中唐公(詢)墓誌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