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屏
喻屏(1905年—1995年5月29日),原名郭祝山、字頌堯,河南內黃人,原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喻屏於192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此後,曾歷任中共順德中心縣委秘書,冀南特委秘書長、組織部長、宣傳部長,冀魯豫特委委員兼磁彰中心縣委書記、大名中心縣委書記等。1935年被捕入獄,判15年有期徒判,關押在國民黨中央軍人監獄。抗日戰爭爆發、國共第二次合作後出獄。此後,先後出任鄂豫皖紅軍游擊隊政治宣傳科長,中共鄂豫皖委員、岳西中心縣委書記,皖東省委宣傳部長、組織部長,鹽阜區黨委民運部長、組織部長等。1943年曾赴延安中央黨校學習。1945年,當選中共七大代表。抗戰結束後,歷任通魯工委書記,吉江省委委員、組織部長,遼吉省委委員、四地委書記、軍分區政委,遼吉省委常委、民運部長、黨校校長,遼吉後方工委書記,嫩江省委副書記,遼西省委副書記等。[1][2]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喻屏曾赴蘇聯學習。回國後,歷任撫順市委第一書記,東北局組織部副部長、財貿部副部長,遼寧省委副書記、書記處書記,東北局候補書記兼組織部長。文化大革命結束後,喻屏出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並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中任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副廳長。此外,他還曾任第二、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五屆全國政協常委。1986年離休。1995年逝世,終年9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