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長春大學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大學
國立長春大學是1946年10月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接收了在長春的「建國大學」、「大同學院」、「新京醫科大學」、「新京工業大學」、「新京法政大學」、「新京畜產獸醫大學」等原滿洲國高等教育機關,合併組建而成,歸教育部管轄。國立長春大學成立時有2700多名學生,主要是收編了滿洲國時期14所高等院校的部分在校生,少數是招考和轉學來的學生以及國軍青年遠征軍(208師)的退伍復學學生。國立長春大學以長春原滿洲國部分高等院校和原滿洲國政府的一些宿舍作為校舍,十分分散。它下設文、理、法、醫、農、工6個學院,23個系,1個專修科。
由於東北戰局的惡化,國立長春大學校長黃如今於1948年策劃遷校北平而未果,學校最終解體。其文、理、法三個學院後來併入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東北大學(今東北師範大學);醫學院分離出來,後併入解放軍軍醫大學(今吉林大學白求恩醫學部);農學院併入瀋陽農學院(今瀋陽農業大學);工學院併入瀋陽工學院(今東北大學)。
1987年,經國家教委批准,原吉林科技大學、長春職業大學(聯合大學)、吉林機電高等專科學校、長春外國語專科學校合併,組建了新的長春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