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顏秉德
完顏秉德(1120年—1150年),女真名乙卒,金朝皇族。秦王完顏宗翰孫,父完顏真珠。
金熙宗屬下西南路招討使,後爲汴京留守、兵部尚書。1146年(皇統六年),昇參知政事,1148年(皇統八年)和烏林答蒲魯虎察訪郡縣,在燕京進平章政事。和郎中三合建議遼陽的渤海人屯守燕京,近侍高壽星不願意南遷,和裴滿皇后誣陷完顏秉德,完顏秉德被杖責,怨恨金熙宗。1149年(皇統9年)昇平章政事。和同族金太宗孫完顏烏帶、女真貴族唐括辯殺害熙宗於寢殿,立海陵王完顏亮爲皇帝。因為擁立海陵王即位的功績,累進左丞相、侍中、左副元帥,封蕭王。
天德二年(1150年),完顏亮對他殺害金熙宗後不勸進自己心懷怨恨,左遷秉德行台尚書省事。完顏烏帶指控他和尚書省令史蕭玉謀反、完顏亮命他逮捕入獄。夏四月完顏秉德在燕京斬首。其弟特里、颭里及宗翰子孫三十餘人亦並處死。兩個弟媳高氏、蒲察氏相繼被完顏亮納入後宮。
完顏烏帶獲得完顏秉德財產,金世宗即位,爲完顏秉德追複官爵,贈儀同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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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編輯- 《金史·列傳第七十·逆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