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朝地屬南疆,故稱南巢;《尚書·仲虺之誥》:「成湯放桀於南巢」。周朝時為巢(伯)國地;春秋時為楚屬國;巢國多次被吳所佔,周元王四年(前472年),越滅吳,巢國還楚。秦統一後置郡縣,今柘皋一帶為橐皋縣,今巢湖以南為居巢縣,也作居鄛,兩縣均屬九江郡。東漢末年,居巢為曹操佔據,此後隸屬曹魏。西晉在原居巢境內分設居巢、臨湖、襄安,隸屬廬江郡。隋開皇元年(581年),襄安屬廬江郡;《隋書·地理志》:襄安「有龜山、紫微山、亞父山、半陽山、白石山、四鼎山」;至此,今巢湖市東、西、北方位大致形成。
- 唐武德七年(624年),合開城、扶陽兩縣為巢縣(巢縣一名此始,一說改襄安為巢縣),隸屬廬州。北宋太平興國三年(978年)巢縣屬無為軍。南宋景定三年(1262年)升巢縣為鎮巢軍。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稱巢州,二十八年(1291年)置巢州為縣,巢縣縣名至改置巢湖市前一直未變。
- 民國3年(1914年)屬安徽省安慶道。民國28年(1939年)由屬第三專區改第五專區。民國36年(1947年)4月到38年(1949年)1月,屬安徽省第九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民國38年(1949年)1月,屬新成立的江淮第五專員公署;6月,撤銷皖西專署及江淮第五專署,成立巢湖專員公署,巢縣隸屬之。
- 1949年4月,巢縣屬皖北行署區巢湖專區,1952年,巢湖、宣城兩專區合併成立蕪湖專區,巢縣屬蕪湖專區,1958年屬合肥市,1961年4月復屬蕪湖專區。1965年5月,經國務院批覆,巢湖專區於同年7月25日恢復,治巢縣城關,巢縣隸屬之。1971年8月(一說3月),巢湖專區改稱巢湖地區行政公署,巢縣隸屬不變。
- 1982年11月,以巢縣的部分地區設縣級巢湖市,屬巢湖地區。1983年10月,巢縣撤銷併入巢湖市。1999年7月9日,國務院正式批准撤銷巢湖地區,設立地級巢湖市,撤銷縣級巢湖市,設立居巢區。1999年12月6日巢湖市居巢區舉行揭牌儀式。2011年8月,國務院正式批覆安徽省關於拆解巢湖市分別劃歸合肥市、蕪湖市和馬鞍山市的決定,撤銷居巢區,改設縣級巢湖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