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府
明清时期行政区划
元朝至正十七年(1357年),朱元璋改常州路置長春府,治所在武進縣(今江蘇省常州市),尋改常州府。屬南直隸。萬曆末年,避光宗朱常洛名諱,又改嘗州府,後復為常州府。
在明代,常州府屬於南直隸,下轄武進縣(相當於今常州市區)、無錫縣(相當於今無錫市市轄區)、江陰縣(今江陰市及張家港市一部分)、宜興縣(今宜興市)和靖江縣(今靖江市)5縣,轄區範圍基本上相當於今日常州市區(不含金壇區)、無錫市全境、隸屬泰州市之靖江市以及隸屬蘇州市之張家港市小部分。
清朝雍正四年(1726年),常州府的大部分縣份都因人口、賦稅繁多,而一分為二:從武進縣分出陽湖縣;從無錫縣分出金匱縣,從宜興縣分出荊溪縣,因此常州府的轄縣增加到8個,稱為「中吳八邑」。民國初年,全國廢府,故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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