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元路元朝時設置的

慶元路總管府印

至元十四年(1277年)升慶元府置,治所鄞縣(今浙江省寧波市境)。屬江浙等處行中書省。下領司一、州二(奉化州昌國州)、縣四(鄞縣象山縣慈谿縣定海縣[1]。轄境相當今浙江省舟山市大部、餘姚市慈谿市東部、寧波市區等區域。大德六年(1302年)為浙東道宣慰司治。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朱元璋政權改為明州府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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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元史·卷六十二·志第十四》慶元路,上。唐為鄞州,又為明州,又為餘姚郡。宋升慶元府。元至元十三年,改置宣慰司。十四年,改為慶元路總管府。戶二十四萬一千四百五十七,口五十一萬一千一百一十三。領司一、縣四、州二。錄事司。縣四,鄞縣,上。倚郭。象山,中。慈谿,中。定海。中。州二,奉化州,下。唐析鄮縣地置奉化縣,隸明州。元元貞元年,升為奉化州,隸慶元。昌國州,下。宋置昌國縣。元至元十四年,升為州,仍置昌國縣以隸之。後止立昌國州,隸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