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修辭手法的一種,援用名人的話,或名人的事、物、詩文、典故、寓言成語俗語格言諺語等,來支持作者的立場,以達到證明和加強自己所說的理論,讓文章的內容更為充實[1]。引用是一種訴諸權威或大眾的修辭法。利用一般人對於權威的崇拜及大眾意見的尊重,以藉此加強言論的真實性、說理性、表現力及說服力,藉此收到言簡意賅的表達效果。除此之外,引用修辭還有節省文辭的功能,因為引用前人千錘百鍊的文字,或大家比較熟悉的名言,勝過自己用十倍篇幅所能表達言論的效果[2]。引用修辭依內容來源的出處分類,可以分為明引和暗引兩種。[3]

明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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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告知讀者所引的話出自何處,稱為「明引」。例如:

  • 「愛迪生說:『成功是靠一分天才,九十九分的努力。但是有時候那一分天才,比九十九分努力還要重要。』表示出天才般的天賦有多重要。」
  • 「治生之道,莫尚乎勤,故邵子云:『一日之計在於晨,一年之計在於春,一生之計在於勤。』言雖近而旨則遠矣。」(李文炤勤訓》)
  • 「宋代歐陽修則云:『最佳讀書時間,乃為三上:即枕上、馬上、廁上。』」(劉真《論讀書》)
  • 曾文正公說:『作人從早起起。』因為這是每人每日所做的第一件。」(梁實秋《早起》)
  • 「耶穌說:『凡去尋找自己生命的人必將失去它』這是生命中的一個吊詭。」(王溢嘉《生命因付出而充實》)
  • 「古人說:『人在畫圖中』,實在不錯。」(吳敬梓儒林外史王冕的少年時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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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引用修辭. [2016-10-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6). 
  2. ^ 引用修辭法介紹. [2016-10-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1-12). 
  3. ^ 修辭寶典----引用修辭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7-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