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元,字孝始,北周河北郡芮城縣(今山西省芮城縣)人。
父張成,假平陽郡守。父親張延俊,官至功曹主簿。都以至純為鄉里所推重。張元有孝行,通佛學,精修釋典。南鄰杏熟,落在張元園中,以所得者送還其主。村中有狗子為人所棄,張元見到即收養。其叔父不想要。張元說:「有生之類,莫不重其性命。若天生天殺,自然之理。今為人所棄而死,非其道也。若見而不收養,無仁心也。是以收而養之。」史稱其讀《藥師經》至祖父復明。祖父得病,他衣冠不解,旦夕服侍。祖父去世,號踴,絕而復甦。父親去世,水漿不入口三日。縣博士楊軌等二百餘人上奏,朝廷詔令表彰其孝。
- 《周書》卷四十六 列傳第三十八 孝義
- 《北史》卷八十四 列傳第七十二 孝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