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維賢(1905年5月17日—1977年5月18日),原名張乞食,筆名耐霜,於臺灣戲劇史上有重要地位,被譽為是「臺灣新劇第一人」[1]。臺灣日治時期期間,他曾參與過星光演劇研究會,後來在前往日本內地研習後返臺組織民烽演劇研究會,演出新劇,後來皇民奉公會外圍組織臺灣演劇協會成立,對臺灣的戲劇演出進行管制,張維賢遂前往中國大陸經商[1]。二次大戰之後二二八事件期間,他曾與待在上海的同鄉們包機回臺欲了解情況,但被原機遣返[1]。後來回到臺灣後,一度在臺北經營西餐廳,後投資火柴製造業,但皆失利,遂隱居於宜蘭頭圍的福德山務農,不過後來又在朋友慫恿下與他們創辦了東陸影業公司,任總經理一職,1958年拍攝有〈一念之差〉,但賣座很差,於是放棄從影,改在臺北縣三重埔(今新北市三重區)五穀王爺廟街開養雞場,但1963年因為葛樂禮颱風淹沒養雞場,又返回臺北市,居住於西園街,最後他於1977年5月18日因口腔癌去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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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漢 | 張維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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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羅 | Tiuⁿ Ûi-hiâ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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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羅 | Tiunn Uî-hiâ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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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戲劇之外,日治時期他也曾與林斐芳、周合源、黃天海與稻垣藤兵衛組成孤魂聯盟,參與社會與政治的改造運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