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貞明
徐貞明(1538年—1590年),字伯繼,號孺東,江西廣信府貴溪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隆慶辛未進士,官至尚寶司少卿。
徐貞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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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尚寶司少卿 | |
籍貫 | 江西廣信府貴溪縣 |
字號 | 字伯繼,號孺東 |
出生 | 嘉靖十七年戊戌正月初一日 |
逝世 | 萬曆十八年(1590年) |
配偶 | 娶汪氏 |
親屬 | 父 徐九思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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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嘉靖四十年(1561年)江西鄉試第十九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辛未科會試第二十七名,三甲一百四十八名進士[1][2]。刑部觀政,初授浙江山陰縣知縣,萬曆三年(1575年)七月拜為工科給事中,四年三月以事降三級,貶太平府知事。五年授漢陽府推官,丁憂歸。
萬曆十一年復除處州府推官,升兵部職方司主事,十月改任尚寶司丞,上書建議興修河北水利工程,在北方推行水田種植水稻,來減輕東南漕運壓力。兵部尚書譚綸賞識他,推薦他為尚寶司少卿,實地勘探水利之事。十三年九月升尚寶司少卿兼河南道監察御史,領墾田使,招募民工在永平等地區墾田39000多畝。他的興修水利計劃被勛戚宦官阻礙,他辭官回家,著作有《潞水客談》[3]。
家族
編輯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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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編輯-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江西通志》:徐貞明字孺東,貴溪人。父九思。貞明舉隆慶進士,知浙江山隂縣,徴為工科給事中,累遷尚寶司丞,初貞明上水利軍班二議謂陜西河南故渠廢堰在在有之山東諸泉引之率可成田而畿輔諸郡或支河所經或澗泉自出皆足以資灌溉北人未習水利惟苦水害不知水害未除正由水利未興也今誠於上流疏渠浚溝引之灌田以殺水勢下流多開支河以泄橫流其淀之最下者留以瀦水稍髙者皆如南人築圩之制則水利興水患亦除矣其議軍班則言東南民素柔脆莫任逺戍今數千里勾軍離其骨肉而軍壯出於戶丁幇解出於里甲每軍不下百金而軍非土著志不久安輒賂衛官求歸衛官利其賂且可以冒餉也因而縱之是困東南之民而實無補於軍政也宜仿匠班例軍戶應出軍者嵗徴其錢而召募土著以足之便事皆下所司又著潞水客談凡十有四利譚綸見而美之謂其說必可行已而順天巡撫張國彥副使顧養謙行之薊州永平豐潤玉田皆有效乃進貞明少卿賜之勅令往㑹撫按諸臣勘議時御史蘇瓚方奉命巡闗復獻議曰治水與墾田相濟未有水不治而田可墾者畿輔為患之水莫如盧溝滹沱二河源逺流長又合深易濡泡沙滋諸水散入各淀而泉渠溪港悉注其中以故髙橋白洋諸淀大者廣圍一二百里小亦四五十里每當夏秋淫潦膏腴變為瀉鹵菽麥化為萑葦甚可惜也今治水之䇿有三浚河以決水之壅疏渠以殺淀之勢撤曲防以均民之利而已帝並下貞明乃躬歴京東州縣相原隰度土宜周覽水泉條列事宜以上戶部尚書畢鏘等力贊之遂命貞明兼監察御史領墾田使有司撓者劾治貞明乃先詣永平募南人為倡至明年二月已墾至三萬九千餘畝又遍歴諸河窮源竟委將大行疏浚。而奄人勛戚之占閒田為業者,恐水田興而已失其利也,爭言不便,為蜚語聞於帝。御史王之棟,畿輔人也,遂言水田必不可行,乃諭令停役,而欲追罪建議者,用閣臣言而止。貞明乃還故官,尋乞假歸,十八年卒。貞明識敏才練慨然有經世志京東水田實百世利事初興而即為浮議所撓論者惜之。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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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桐 |
明朝浙江山陰縣知縣 1571年-1575年 |
繼任: 張明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