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照舊時指官府所發的文字憑證,今指由行政主管機關應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的申請,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依法發給的准許從事某種行業、工作或特殊活動的正式憑證,是許可證的一種形式,如施工執照、駕駛執照、營業執照等[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