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江水利委員會

揚子江水利委員會中華民國管理長江流域事務的專門機構。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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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北洋政府成立揚子江水道討論委員會,內務總長高凌霨任委員長,稅務處督辦孫寶琦、運河局督辦張謇、全國水利局總裁李國珍任副會長;同時設立楊子江技術委員會,隸屬於揚子江水道討論委員會。1928年,揚子江水道討論委員會改組為揚子江水道整理委員會,隸屬於交通部,交通部次長李仲公出任委員長。

1935年,揚子江水道整理委員會、太湖流域水利委員會、湘鄂湖江水文總站合併成立揚子江水利委員會,隸屬於全國經濟委員會,以「掌理揚子江流域一切興利除患事務」,傅汝霖出任委員長,孫輔世為總工程師。中國抗日戰爭期間,委員會遷往重慶,由張含英代理委員長。1941年起歸全國水利委員會領導。抗戰結束後回到南京,孫輔世出任代理委員長。1947年7月1日,揚子江水利委員會改組為長江水利工程總局[1]:8378,歸水利部領導,孫輔世任局長,朱士俊任副局長。[2][3]

歷任委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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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江水道討論委員會委員長
  1. 高凌霨(1921年12月任)
  2. 龔心湛(1924年12月任)
  3. 張孝若(1925年任)
揚子江水道整理委員會委員長
  1. 李仲公(1928年5月任)
  2. 蔡培(1930年10月任)
  3. 俞飛鵬(1931年1月任)
  4. 陳學木(1932年1月任)
  5. 周象賢(1932年11月任)
  6. 趙志游(1934年2月任)
揚子江水利委員會委員長
  1. 傅汝霖(1935年任)
  2. 張含英(代理,1939年任)
  3. 孫輔世(代理)
長江水利工程總局局長
  1. 孫輔世(1947年任)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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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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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編,韓信夫、姜克夫主編 (編).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年7月. 
  2. ^ 長江水利委員會水政水資源局. 第二章 机构. 《长江志:水政》.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2000. 
  3. ^ 中國大百科全書總編輯委員會. 《中国大百科全书 水利》.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