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江水利委員會
歷史
編輯1922年,北洋政府成立揚子江水道討論委員會,內務總長高凌霨任委員長,稅務處督辦孫寶琦、運河局督辦張謇、全國水利局總裁李國珍任副會長;同時設立楊子江技術委員會,隸屬於揚子江水道討論委員會。1928年,揚子江水道討論委員會改組為揚子江水道整理委員會,隸屬於交通部,交通部次長李仲公出任委員長。
1935年,揚子江水道整理委員會、太湖流域水利委員會、湘鄂湖江水文總站合併成立揚子江水利委員會,隸屬於全國經濟委員會,以「掌理揚子江流域一切興利除患事務」,傅汝霖出任委員長,孫輔世為總工程師。中國抗日戰爭期間,委員會遷往重慶,由張含英代理委員長。1941年起歸全國水利委員會領導。抗戰結束後回到南京,孫輔世出任代理委員長。1947年7月1日,揚子江水利委員會改組為長江水利工程總局[1]:8378,歸水利部領導,孫輔世任局長,朱士俊任副局長。[2][3]
歷任委員長
編輯- 揚子江水道討論委員會委員長
- 揚子江水道整理委員會委員長
- 揚子江水利委員會委員長
- 長江水利工程總局局長
- 孫輔世(1947年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