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民論
新四民論,是明朝哲學家王陽明關於中國古代社會職業分工的論述。王陽明對此提出了與傳統儒家認識的不同見解,在當時有思想革新的意義,也有近現代社會學的意義[1]。其後產生了重視工商的思潮,衍生出黃宗羲「工商皆本」的理念[2]。這與當時中國江南一帶生產力發展、產生資本主義萌芽的社會經濟實景相呼應。
論點
編輯「士農工商」謂之「四民」之說,始於管仲。後被後世儒家理論化,並產生社會階層觀,認為在社會地位中,士農工商四民依次遞減。
王陽明認為,士農工商只是社會分工(王陽明關於社會「分」的思想)不同,而他們的生存目的是相同的。王陽明從他的心學觀點出發,認為士農工商四民只要所從事的職業有益於人生之道,四者就是平等的。並認為四民實質是「古者四民異業而同道,其盡心焉一也」。[3]
王陽明把把儒家或中國社會傳統觀念中一直被視作「賤業」的工商放到與士、農相同的社會地位水平,觀點在當時非常超前。王並認為工商業從業之人,「雖經日作買賣,不害其為聖為賢」,即雖然每天經營買賣,並不妨礙他們成為儒家觀念中的「聖賢」[4][5]。
王陽明的這種新說法,被稱作「新四民論」[6]。
背景
編輯明朝中葉,中國江南一帶生產力大發展,一些城市,如揚州、蘇州、南京、杭州、寧波成為繁榮的商業城市,貿易遠達海外,產生了亞洲最早期的資本主義萌芽,有很多人從事工商業、手工業、貿易業。王陽明認知這一社會發展的新趨勢,雖為當世大儒、朝廷命官,仍為棄儒經商的小商人方氏親自撰寫墓表以示紀念,就是《節庵方公墓表》。王陽明在世時,很多學生並非傳統意義上的儒生,而是來自各個職業,其中不乏手工業者和商人。王陽明在《節庵方公墓表》中闡述了「新四民論」:
古者四民異業而同道,其盡心焉,一也。士以修治,農以具養,工以利器,商以通貨,各就其資之所近、力之所及者而業焉,以求盡其心。其歸要在於有益於生人之道,則一而已。士農以其盡心於修治具養者,而利器通貨猶其士與農也。工商以其盡心於利器通貨者,而修治具養猶其工與商也。故曰:四民異業而同道。 |
相關條目
編輯參考連結
編輯- ^ 浙东学术与宁波商帮. 光明日報. 2005-01-11 [2014-06-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5-02-08).
- ^ 王明阳、黄宗羲:新四民和工商皆本——新社会伦理. 浙商博物館. 2013-01-28 [2014-06-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03).
- ^ 泰州學派的新四民論——陸王學反名分論的社會史歸結. 中國海陵. 2012-04-02 [2014-06-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 ^ 在余姚,不可不知王阳明. 心學解讀. 2014年2月9日.[永久失效連結]
- ^ 石昌渝. 王阳明心学与通俗小说的崛起. 中國文學網. [2014-06-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6-03).
- ^ 韓國東國大學 曹永祿著 《泰州學派的新四民論——陸王學反名分論的社會史歸結》,200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