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府
新安府,是明代交阯承宣布政使司下轄的一個府,領三州;直轄峽山縣(府治,今越南海陽省荊門市社)、太平縣、多翼縣、河瑰縣、西關縣,東潮州下轄東潮縣、古費縣、安老縣、水棠縣四縣,靖安州下轄同安縣、支封縣、安立縣、安和縣、新安縣、大瀆縣、萬寧縣、雲屯縣八縣,下洪州下轄長津縣、四岐縣、同利縣、清沔縣四縣。
沿革
編輯- 明永樂五年六月癸未(1407年7月5日)置新安府,領州三縣二十一。
- 永樂六年(1408年)十月,廢除東潮縣、同安縣、長津縣三縣,領州三縣十八。
- 永樂九年(1411年)八月,廢除大瀆縣三縣,領州三縣十七。
- 永樂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丙戌(1415年9月24日),多翼縣、太平縣二縣歸屬鎮蠻府,諒山府的南策州、至靈縣、平河縣來屬,領州四縣十七。
- 永樂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丁亥(1415年9月25日),廢除安立縣、西關縣、阿瑰縣三縣,領州三縣十四。
- 永樂十七年九月十三日乙卯(1419年10月2日),廢除至靈縣、四岐縣、清沔縣、水棠縣、支封縣、雲屯縣,領州四縣八。
- 宣德二年(1427年)十一月,明軍撤退,廢除新安府。
參考資料
編輯《中國行政區劃通史·明代卷》第23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