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總督

新西兰首席总督兼三军总司令

紐西蘭總督(英語:Governor-General of New Zealand)是紐西蘭君主的全權代表亦兼任紐埃君主代表。紐西蘭是一個君主立憲國家,國家元首是紐皇查理斯三世陛下。

紐西蘭總督
Governor-General of New Zealand
Te Kāwana Tianara o Aotearoa
徽章
現任
辛迪·基羅

自2021年10月21日
總督
尊稱閣下
官邸威靈頓政府大樓英語Government House, Wellington
奧克蘭政府大樓英語Government House, Auckland
提名者紐西蘭總理
任命者紐西蘭君主
任期由英皇陛下酌情決定 (依憲政慣例英語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 (political custom),通常為5年)
設立1841年5月3日
首任威廉·霍布森英語William Hobson
薪資紐幣354,000元
網站gg.govt.nz

總督的正式頭銜是:「紐西蘭首席總督暨三軍總司令」。根據在1986年修訂的紐西蘭憲法(《1986年憲法法案》),除了指明由皇室委任的總督是皇室在紐西蘭的全權代表以外,實際上並未有就總督的限期表明。不過,近年習慣上每位總督的任期都是五年。

當總督外訪、從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職務,首席大法官便會擔任行政官,署理總督職責。

現任總督是辛迪·基羅,2021年10月21日就任紐西蘭第二十二任總督,同時也是紐西蘭第四位女性總督。

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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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60年代,君主往往任命由總理推薦的人選。總理府通常提供一張名單予總理選擇,而總理為避免任命政治化,有時也會咨詢反對黨領袖。擔任者也越來越少帶有政治背景,因此不少總督出身自法律界(尤其法官)。在此之前,君主根據英國政府建議任命總督,人選多為貴族。

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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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五年,但總理可向君主建議延長其任期。

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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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理論上有很大權力,但其實須按總理建議召開和解散國會、任命總理在內的內閣閣員,以及御准眾議院通過的法案等。故他的職能僅屬禮節性。另外在庫克群島,總督理論上僅負責國防、外交。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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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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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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