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紀事本末

明史紀事本末》,清代谷應泰(1620年-1690年)著,紀錄明朝歷史的紀事本末體史書。

歷史沿革 編輯

順治十三年(1656年)谷應泰官至浙江學政,於其間編撰此書,這本書是在官修《明史稿》、《明史》之前完成,屬於私人著述。大量參考張岱石匱書》、談遷國榷》、高岱《鴻猷錄》、范景文《昭代武功編》、蔣棻明史紀事》等私家著作,又廣納博採,聘有張岱徐倬、張子壇等參與編撰,[1]至順治十五年(1658年)冬成書,[2]並請國史院大學士傅以禮作序。十七年即遭到御史董文驥的彈劾,[3]清世祖在南苑召見董文驥,並下令檢核原書。後以無罪論處。

書中記載始於至正十二年(1352年)朱元璋起兵,迄於崇禎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入北京。選定八十個歷史事件或專題,按時間順序排列,記述其事件始末,每卷多則數千百萬言。並附有作者「谷應泰曰」的史論,採駢偶文體。[4]此書詳於政治,略於經濟、文化、制度,對於山東唐賽兒起義、鄖陽起義浙閩礦工起義皆有記載。其書多摭拾野紀稗乘,訛誤與疏漏之處甚多,甚至說法前後矛盾,如《江陵柄政》一文,肯定張居正之功,說他「成君德,抑近倖,嚴考成,覈名實,清郵傳,核地畝,一時治績炳然」;但在史論部分,卻說他是「傾危峭刻,忘生背死之徒」。[5]但因成書較早,綜合多種明代史料,《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稱:「排比纂次,詳略得中,首尾秩然,於一代事實極為淹貫。」至今仍是「明史研究不可或缺的史籍之一」。[6]後來彭孫貽又撰《明史紀事本末補編》五卷,倪在田續明紀事本末》,可補原書不足。

註釋 編輯

  1. ^ 一般認為谷應泰只是掛名的作者。徐泓,〈《明史紀事本末˙南宮復辟》校讀:兼論其史源、編纂水平及作者問題〉,文中引鄭天挺的文章,「谷氏未嘗經過長期資料累積而忽然在兩三年之間作出一部六十萬字的有系統的有裁斷的歷史巨著,而這兩三(年)中,他還要全省十一府去按試,不能住在杭州。」張岱是否為作者,一直有爭議。而張子壇其人,趙鐵寒、陳錦忠都疑其是張岱。詳見梁紹傑,〈關於張岱《石匱書》的一些問題〉。
  2. ^ 趙榮福《燕行錄》載:「今皇帝為設明史撰修之局,以大臣領之,諸學士甚多,而數十年未就。路逢業儒者,問其何間當可纂完,則答以為李自成之變,起居注所錄並見焚燒,只有閣老馮升家藏日記幾卷,而太半不足,故所失累朝事跡,無人知之者,且其失遼、失沈之事,難於為言,迄今未就。而豐潤人谷應泰為浙江提學時,合通記、本末、編年、世法等書,補以聞見,撰《通鑑紀事》一部五十餘卷,而始自至正,止於順治十年前。應泰死,而其子因刊行之」。
  3. ^ 《順治朝甲編中董文驥小傳》:「十二月疏劾浙江提學道谷應泰,私修《明史紀事本末》。謂本朝仗義討『賊』,轉戰千里,雪前代之恥,應泰猥雲『賊臣』何騰蛟禽之羅公山下,而我師不與焉。遂使我皇上爲明季君臣討賊之大義,不白於天下。」另見王士禎《漁洋精華錄》。
  4. ^ 台灣學者徐泓、林麗月等組成「明代典籍研讀會」,發現《明史紀事本末》應是出自多人之手,非谷應泰一人之功,且在編目、史源上主要來自張岱的《石匱書》、《石匱書後集》,而「谷應泰曰」則基本上是抄自蔣棻的《明史紀事》。(詳見徐泓《二十世紀中國的明史研究》)
  5. ^ 林麗月,〈讀《明史紀事本末.江陵柄政》﹕兼論明末清初幾種張居正傳中的史論〉,《師大歷史學報》第24期
  6. ^ 《文史》,30-32卷,p181,1988

外部連接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