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現唯物論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0年8月7日) |
在心靈哲學中,顯現唯物論主張意識在某種意義上是一種不可還原的存在,關於心理現象的理論應該獨立於關於客觀現象的科學。
顯現屬性指的是這樣一種屬性,當缺少這一屬性的事物以某種方式結合在一起或相互作用時,該屬性就產生或顯現出來。例如,「濕」就是一種顯現屬性。構成「濕」的水分子本身並不具有「濕」的性質,但當它們結合在一起或互相作用時,就產生了濕的性質。「生命」也是一種顯現屬性。構成生命的化學元素本身並不具有生命的屬性,但當它們以某種方式結合在一起時,就產生了生命這樣的顯現屬性。
在關於因果關係是否只能發生在物理狀態之間的分歧上,顯現唯物論可以分為回答是和否的兩個派別。其中,約翰·希爾勒主張的生物自然主義就是後者的一個版本。
在心靈哲學中其他的唯物論派別是非顯現唯物論,其中包括心身同一論(還原主義物理主義),哲學上的行為主義,功能主義,取消唯物論。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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