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炳珊(1893年—1940年),號大同,黑龍江呼蘭五站人[1]中華民國軍事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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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炳珊畢業於保定陸軍軍官學校第五期炮科。後來加入東北軍,擔任東北軍炮兵第九團團長、炮兵第八旅副旅長。江橋抗戰失敗後,朴炳珊隨馬占山退至海倫駐防。1932年春,馬占山將朴炳珊及其所屬部由海倫調到拜泉[2]。1936年11月2日,朴炳珊獲頒少將軍銜。1937年7月20日任國民革命軍第五十七軍副軍長。1938年8月20日任江蘇省第八區行政督察專員兼保安司令。[3]

後來國民革命軍第五十七軍軍長繆澄流與日軍簽訂「互不侵犯,共同防守」協定,引發旅長萬毅和師長常恩多的不滿。1940年9月21日夜,常恩多、萬毅率兵包圍五十七軍軍部,扣押了朴柄珊夫婦。不久朴炳珊則因病情加重去世。[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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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元仁山著,東北義勇軍,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2.07,第46頁
  2.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黑龍江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黑龍江文史資料 第3輯,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2.02,第162頁
  3. ^ 劉國銘主編,中國國民黨百年人物全書 上,團結出版社,2005.12,第589頁
  4. ^ 王曉華,韓文寧,回望東方主戰場叢書 漢奸現象剖析,解放軍出版社,2016.08,第38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