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波
李明波(1950年5月—),湖北浠水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197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共湖北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
生平
編輯1978年11月任共青團黃岡地委幹部、副部長、部長、副書記、書記。1989年5月任黃岡地區水利局局長、黨組書記。1992年2月任紅安縣縣長、縣委書記。1994年11月任黃岡地委副書記、市委副書記。1998年3月任咸寧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咸寧市委副書記、市長。1999年8月任咸寧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6年3月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併兼任省總工會主席,省委秘書長、省委辦公廳主任、省直機關工委書記、省委保密委主任。2010年3月任中央第五地方巡視組副組長(巡視北京、天津、山西、西藏、吉林、甘肅等地)。2013年2月任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第六督導組副組長(督查黑龍江、吉林等地)。2014年2月任湖北省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第六督導組第一組長(督查荊門、隨州等地)。[1]。
參考文獻
編輯- ^ 中央第五地方巡视组副组长李明波. 人民網. [2012-05-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政黨職務 | ||
---|---|---|
前任: 孫志剛 |
中國共產黨湖北省委員會秘書長 2006年3月—2010年3月 |
繼任: 李春明 |
前任: 孫志剛 |
中國共產黨湖北省委員會辦公廳主任 2006年3月—2010年3月 |
繼任: 李春明 |
前任: 李明貴 |
中國共產黨咸寧市委員會書記 1999年8月—2006年3月 |
繼任: 許克振 |
民事職務 | ||
前任: 黃遠志 |
湖北省總工會主席 2006年3月—2008年6月 |
繼任: 張昌爾 |
政府職務 | ||
前任: 撤地設市後首任 |
咸寧市人民政府市長 1998年12月—2000年2月 |
繼任: 尹漢寧 |
前任: 李明貴 |
咸寧地區行政公署專員 1998年3月—1998年12月 |
繼任: 撤地設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