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錫銘
中国政治人物
李錫銘(1926年2月28日—2008年11月10日),河北束鹿人。曾任中國共產黨第十三屆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共北京市委書記、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前夕認定學潮是政治鬥爭。
生平
編輯1926年生於河北,1946年於清華大學學習。1948年3月[1]加入中國共產黨。1952年參加工作。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受到衝擊,1970年4月重新回到北京市石景山發電廠生產組協助工作,後任廠革委會副主任、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革委會主任[1],1975年任水利部副部長。1983年任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部長。1984年接替段君毅,出任中共北京市委書記(該年8月自李錫銘上任後不再設市委第一書記)。1987年11月中共十三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前夕認定學潮是政治鬥爭。趙紫陽在回憶錄《改革歷程》中說:「(1989年4月)24日的常委會上把學潮定性為『有組織、有計劃、有預謀的反黨反社會主義的政治鬥爭』,並形成了會議紀要。李鵬、李錫銘、陳希同是始作俑者。」[2]1990年,北京亞運會成功在李錫銘任內舉辦。1992年卸任北京市委書記。隨後,1993年3月在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1998年正式退休。
李錫銘是中共第十二屆、十三屆中央委員,中共第十三屆中央政治局委員。
2008年11月10日13時48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2歲,中共官方評價李錫銘為「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久經考驗的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卓越的黨的工作領導者」[3][1]。
參考文獻
編輯中國共產黨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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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段君毅 |
中國共產黨北京市委員會書記 1984年-1992年 |
繼任: 陳希同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新頭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部長 1983年-1984年 |
繼任: 芮杏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