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雲 (萬曆進士)
生平
編輯十一月初九日生,治詩經。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第二十五名舉人,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登乙未科會試第一百二十八名,廷試三甲第一百二十四名進士,禮部觀政,本年十二月授浙江西安縣知縣,邑故產礦,中貴採取,忤即糾奏,民將挈妻子逃,雲曰:吾在無虞。廣募礦商議,四在官,六與民。又勒兵以防叵測,鄰邑皆仿行之。又捐鍰買谷,貯四鄉常平倉,授冊鄉長,凡貧產女者給五石,歲活女千餘。歲當大造,除隱灑之弊。捐俸建鐘樓,置學田。擢南戶部主事,以疾卒,無以斂,同里葉向高經紀其喪,歸櫬日,闔邑哭送[1]。
家族
編輯曾祖林仕元。祖林以成,壽官。父林舜卿,庠生、贈文林郎知縣。母鄭氏,贈孺人;繼母蔡氏、陳氏。慈侍下。娶連氏,封孺人。子伯學、仲學、叔學、季學、幼學、後學。
參考
編輯- ^ 《福建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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