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一堂
生平
編輯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樓一堂舉甲午科應天鄉試,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登癸丑科進士[2],獲授工部主事,累遷至工部郎中,曾處置不法收取金錢的胥吏;四十七年(1619年)升瑞州知府[3],上書都察院廢除多餘稅項十分二,令民安寧,任職四年平反十數件冤案。天啟三年(1623年),升為江西按察司驛傳道副使[4]。五年(1625年),擢四川右參政,分守上川東道[5],同年十一月與謝渭互調,擔任山東參政[6]。
天啟七年(1627年),樓一堂升山西按察使[7],拒絕魏忠賢招攬;崇禎元年(1628年)擢任廣東右布政使[8],代理海道事務,海盜李之奇作亂,他招其黨羽鄭芝龍,令他殺死李之奇贖罪,鄭芝龍最後果然成事,朝廷嘉獎其功,以積勞發背而逝世,年六十二歲。
樓一堂居家孝友,讀書期間不參與外事,人民有喪總會盡力幫助;浦江山上無巨木但有重稅,奸人妄想染指中產,他立刻在上言此事,榷使宋良翰因此罷去重稅,鄉人刻碑紀念其事,祭祀他至今,著有《瑞槐軒集》、《鄉約訓言》、《女則》流傳[1][9]。
引用
編輯- ^ 1.0 1.1 《民國浦江縣志稿·卷九·人物誌》:樓一堂,字叔宇,縣文溪人,萬歷癸丑進士,除部曹分官水虞,主騐聽事。故事五庫備上供邊儲者就聽審,美材胥賈相蒙楛窳成習至,一商動糜大府金十餘萬, 出入擁蓋具駟,驕伕莫為制;一堂榜其弊於衢商,恐謀於胥,假例進海物數瓶,啟之金也斥去,急逮胥獄得其狀,莫不股慄。出守瑞州,瑞多浮賦,上書御史臺議汰以十之八為考成民以小康,因陳徵收支解等法報可,且檄行江以西十二郡。先是高安民鄢堪坐盜論死,因捕枯骨於家,一堂曰:「骨已枯,何藏之家?」召捕骨丞卒詰,丞不服,以紿卒悉其為盜所買,冤狀聞二院,才之任四年平反十數事,率如鄢御史王一鄂亦在籍內得脫羈絏登第,後旌異遷本省驛傳副使,尋遷大參治山東糧蘇郵轉漕,所至有殊聲。丙寅總晉杲,時魏璫怙勢比周,遣中使鎮各邊,晉其一也,初一堂在虞部,璫為庫少監,知一堂名欲援為重,語其黨崔呈秀,呈秀係同籍,授之意笑謝不敏,及邊使至又不為禮,會上壽中使自儗制撫,一堂從容語曰:「親臣有體,不得逖引官僚。」其強立不倚類如此,璫敗遷廣東右布政,攝守海使者印,盜李之奇數寇海為亂,定策招其黨鄭芝龍,令殺盜自贖,芝龍果縳之奇廷獻,僉多其功.以積勞發背卒,年六十二。一堂居家孝友,讀書不與外事,凡民有喪未嘗不匍匐就歡之也;浦山無巨木、有重稅,奸人妄指中產,立盡在虞部輒言,榷使宋良翰罷之,鄉人碑其事邑之門左,尸祝至今雲。所著有《瑞槐軒集》、《鄉約訓言》、《女則》行於世。
- ^ 《民國浦江縣志稿·卷六·人物誌》:明進士……(萬曆)四十一年 癸丑 周延儒榜 樓一堂……明舉人……(萬曆)二十二年 甲午科 樓一堂 應天中式,癸丑進士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五百八十》:(萬曆四十七年三月)己丑陞刑部郎中劉文琦知陝西鞏昌府,工部郎中樓一堂知江西瑞州府,戶部郎中張大猷知直隷廣平府。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三十六》:(天啟三年七月)陞江西瑞州府知府樓一堂為本省按察司副使。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六十四》:(天啟五年十月壬辰)陞江西按察司副使樓一堂為四川布政使司右參政,上川東道;漢中府知府金本高為陝西関南道副使,湖廣按察司僉事喬拱璧為四川右參議,分廵西川道。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六十五》:(天啟五年十一月癸丑)互調四川參政謝渭、山東參政樓一堂。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七十九》:(天啟六年十一月丁未)陞山東布政使司右參政樓一堂為山西按察司按察使,福建按察司副使周應期為本省布政使司右參政,雲南按察司副使李采為山東布政使司右參政。
-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七》:(崇禎元年三月乙亥)……山西按察使樓一堂為廣東右布政使。
- ^ 四庫全書《浙江通志·卷一百七十·人物三·循吏四》:樓一堂 《金華府志》(雲)字叔宇,浦江人,萬厯癸丑進士,除工部主事,出守瑞州,上書御史臺議汰浮賦十之二,民少安;遷本省驛傳,歷陞廣東右布政,攝海道篆,盜李之奇數寇海為亂,一堂招其黨鄭芝龍,令殺之以自贖,芝龍果縛之奇在廷,僉多其功,以積勞卒。
參考文獻
編輯- 四庫全書《浙江通志》·卷一百七十·人物三·循吏四
- 《民國浦江縣志稿》·卷六·人物誌
- 《民國浦江縣志稿》·卷九·人物誌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五百八十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三十六、卷六十四、卷六十五、卷七十九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七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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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賦秀 |
明朝瑞州府知府 1619年-1623年 |
繼任: 魯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