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一堂
生平
编辑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楼一堂举甲午科应天乡试,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登癸丑科进士[2],获授工部主事,累迁至工部郎中,曾处置不法收取金钱的胥吏;四十七年(1619年)升瑞州知府[3],上书都察院废除多余税项十分二,令民安宁,任职四年平反十数件冤案。天启三年(1623年),升为江西按察司驿传道副使[4]。五年(1625年),擢四川右参政,分守上川东道[5],同年十一月与谢渭互调,担任山东参政[6]。
天启七年(1627年),楼一堂升山西按察使[7],拒绝魏忠贤招揽;崇祯元年(1628年)擢任广东右布政使[8],代理海道事务,海盗李之奇作乱,他招其党羽郑芝龙,令他杀死李之奇赎罪,郑芝龙最后果然成事,朝廷嘉奖其功,以积劳发背而逝世,年六十二岁。
楼一堂居家孝友,读书期间不参与外事,人民有丧总会尽力帮助;浦江山上无巨木但有重税,奸人妄想染指中产,他立刻在上言此事,榷使宋良翰因此罢去重税,乡人刻碑纪念其事,祭祀他至今,著有《瑞槐轩集》、《乡约训言》、《女则》流传[1][9]。
引用
编辑- ^ 1.0 1.1 《民国浦江县志稿·卷九·人物志》:楼一堂,字叔宇,县文溪人,万历癸丑进士,除部曹分官水虞,主验听事。故事五库备上供边储者就听审,美材胥贾相蒙楛窳成习至,一商动糜大府金十余万, 出入拥盖具驷,骄伕莫为制;一堂榜其弊于衢商,恐谋于胥,假例进海物数瓶,启之金也斥去,急逮胥狱得其状,莫不股栗。出守瑞州,瑞多浮赋,上书御史台议汰以十之八为考成民以小康,因陈征收支解等法报可,且檄行江以西十二郡。先是高安民鄢堪坐盗论死,因捕枯骨于家,一堂曰:“骨已枯,何藏之家?”召捕骨丞卒诘,丞不服,以绐卒悉其为盗所买,冤状闻二院,才之任四年平反十数事,率如鄢御史王一鄂亦在籍内得脱羁绁登第,后旌异迁本省驿传副使,寻迁大参治山东粮苏邮转漕,所至有殊声。丙寅总晋杲,时魏珰怙势比周,遣中使镇各边,晋其一也,初一堂在虞部,珰为库少监,知一堂名欲援为重,语其党崔呈秀,呈秀系同籍,授之意笑谢不敏,及边使至又不为礼,会上寿中使自儗制抚,一堂从容语曰:“亲臣有体,不得逖引官僚。”其强立不倚类如此,珰败迁广东右布政,摄守海使者印,盗李之奇数寇海为乱,定策招其党郑芝龙,令杀盗自赎,芝龙果䌸之奇廷献,佥多其功.以积劳发背卒,年六十二。一堂居家孝友,读书不与外事,凡民有丧未尝不匍匐就欢之也;浦山无巨木、有重税,奸人妄指中产,立尽在虞部辄言,榷使宋良翰罢之,乡人碑其事邑之门左,尸祝至今云。所著有《瑞槐轩集》、《乡约训言》、《女则》行于世。
- ^ 《民国浦江县志稿·卷六·人物志》:明进士……(万历)四十一年 癸丑 周延儒榜 楼一堂……明举人……(万历)二十二年 甲午科 楼一堂 应天中式,癸丑进士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五百八十》:(万历四十七年三月)己丑陞刑部郎中刘文琦知陕西巩昌府,工部郎中楼一堂知江西瑞州府,户部郎中张大猷知直隶广平府。
-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三十六》:(天启三年七月)陞江西瑞州府知府楼一堂为本省按察司副使。
-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六十四》:(天启五年十月壬辰)陞江西按察司副使楼一堂为四川布政使司右参政,上川东道;汉中府知府金本高为陕西関南道副使,湖广按察司佥事乔拱璧为四川右参议,分巡西川道。
-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六十五》:(天启五年十一月癸丑)互调四川参政谢渭、山东参政楼一堂。
-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七十九》:(天启六年十一月丁未)陞山东布政使司右参政楼一堂为山西按察司按察使,福建按察司副使周应期为本省布政使司右参政,云南按察司副使李采为山东布政使司右参政。
- ^ 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卷七》:(崇祯元年三月乙亥)……山西按察使楼一堂为广东右布政使。
- ^ 四库全书《浙江通志·卷一百七十·人物三·循吏四》:楼一堂 《金华府志》(云)字叔宇,浦江人,万厯癸丑进士,除工部主事,出守瑞州,上书御史台议汰浮赋十之二,民少安;迁本省驿传,历升广东右布政,摄海道篆,盗李之奇数寇海为乱,一堂招其党郑芝龙,令杀之以自赎,芝龙果缚之奇在廷,佥多其功,以积劳卒。
参考文献
编辑- 四库全书《浙江通志》·卷一百七十·人物三·循吏四
- 《民国浦江县志稿》·卷六·人物志
- 《民国浦江县志稿》·卷九·人物志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五百八十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三十六、卷六十四、卷六十五、卷七十九
- 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卷七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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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赋秀 |
明朝瑞州府知府 1619年-1623年 |
继任: 鲁史 |